Sunday, March 18, 2012

復活和生命jn 11

陳世欽牧師:耶穌—— 勝過死亡、帶來盼望的主(約十一1-44) 死亡是人生無法回避的殘酷事實。 有人說死亡是一條不歸路,帶來恐懼、悲傷、痛苦,甚至絕望。 也有人形容死亡是一隻無形的大手,在人世間不停地抓,這一刻抓到一個70歲的老人,下一刻抓到一個7歲的小孩。 可見,死亡是那麼的真實,令人感到何等的無奈和無助。 身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當怎樣看待死亡,又如何去面對呢? 中華文化不談死的話題,認為那是咒詛人,不禮貌的。 為此,我們挖空心思去想出许多奇怪的名詞,以盡量避免面對死亡的事實。 如摆放屍體的地方,不叫停屍房,乃是太平間,多好聽; 摆放屍體的棺材,叫壽木,多文雅。 其實,這正反映出中華文化與哲理的背後,隱藏著對死亡恐懼而又束手無策的窘境。 但是,對於基督徒來講,不應當如此悲觀。我們需要本著聖經真理的教導,對信仰的確認,帶著全新的角度去面對死亡。 我們可以從約翰福音第十一章1-44節記載耶穌所行的第七個神蹟——使拉撒路復活,來思想這個非常真實的人生課題。 首先,從主題信息的發展來看,不包括第二十一章網魚的神蹟,這是最後一個神蹟。 具體顯示了耶穌就是基督、上帝的兒子;就是戰勝死亡、帶來盼望的主。 從約翰福音的寫作來看,這個神蹟是耶穌基督在地上事奉的高峰,也是祂與當時的宗教領袖,特別是法利賽人、祭司長、文士之間衝突的最頂點。 因為到了53節說:「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與此同時,這個神蹟也引入了耶穌所說的第五個「我是」,這一點,有待後文深入探討。 這個神蹟的發生,論時間的推斷,第17和39節都說到拉撒路死了已經四天; 論情緒的表達,馬大和馬利亞非常迫切地來到耶穌面前,兩個姐妹分別在第21、32節說了同樣的話:「主啊!祢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很明顯,她們都流露出一種非常惋惜的情緒;論外在的表現,當耶穌叫拉撒路從墳墓裏走出來時,第44節經文很清楚寫道:「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非常具體,表明這個人的的確確已經死了。 所以,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神蹟,不是一個神話,更不是後來記錄的比喻。 最後,解讀這段經文,還需要了解其中的主要人物﹕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是敬虔愛主的一家,他們也是耶穌基督所愛的家庭,故事由此而展開。 這個神蹟讓我們能得到怎樣的啟示和指引呢?有三個方面可提供我們思考,以幫助基督徒如何正確看待並面對死亡。 闡明主權的歸屬 馬大和馬利亞差派人來告訴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指的是她們的兄弟拉撒路。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而是為了神的榮耀,使神的兒子因此得到榮耀。」其中,「這病不至於死」的原意即死亡不是最終結局。 耶穌沒有說他不會死,「而是為了神的榮耀,使神的兒子因此得到榮耀。」這就表明,其實耶穌知道拉撒路會死,在死的過程中彰顯上帝的榮耀。 這與耶穌使生來瞎眼的人能看見的神蹟一樣,沒有回答門徒所問的:「拉比,這人生下來就瞎眼,是誰犯了罪?是他呢,還是他的父母呢?」(約九2)其目的都是把我們的思想轉移到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榮耀,這是耶穌給我們的重要信息。 第6節經文告訴我們:「祂聽說拉撒路病了,仍然在原來的地方住了兩天,」為什麼?很多解經家就此大做文章,沒有必要。 這段經文出現在整卷約翰福音裏,具有特殊的意義。耶穌這一舉動,並非說祂不愛拉撒路,從約翰福音的整個發展來看,蘊含著一個屬靈的意義。 在此,我們需要回到第二章的經文,就是使水變酒的神蹟。 當時,在迦拿的婚宴上,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 耶穌並沒有馬上去做,只是說﹕「母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跟你有什麼關係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4) 很明顯,耶穌遵行上帝的旨意,並不受外界因素的限制或影響,甚至左右,包括祂的母親。 再看第七章,耶穌的弟弟不信祂,就說:「你應當離開這裏上猶太去,好讓你的門徒也可以看見你所行的事。 因為沒有人想引人注目,卻在暗處行事的。你既然行這些事,就應該向世人顯明自己。」(約七3-4) 也就是說,既然大家都在追殺你,你就上耶路撒冷,給他們看看,讓他們知道你是誰。但耶穌沒有馬上就去,仍然住在加利利。 然而,如果繼續查阅到了第10節,耶穌還是暗中地上去了。好像有點奇怪,叫你去,你不去,後來又去了。 其實,與馬大、馬利亞說完你所愛的人病了,耶穌仍然留了兩天一樣,上述三處經文所論述的事情,最後耶穌都做了。 但不是按照他們的要求和時間,乃是遵循上帝的旨意和時間。 由此,我們需要明白主權在上帝手中,這是非常重要的真理。 特別是當我們需要面對死亡的人生問題時,必須記住聖經原則:我們可以祈求,但是最終成就的主權在上帝手中。 揭示死亡的實質 那麼,在與門徒的互動過程中,耶穌是如何詮釋死亡的真義呢? 第11節,耶穌用了一個特有的名詞來描寫死:「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要去喚醒他。」 確實,拉撒路是死了。而在英文新約聖經裏,「睡了」出現過18次,有14次都是指死亡,這節經文就是死亡。 是的,死亡原本是殘酷可怕又無奈無助的人生結局,讓人感到恐懼、絕望。但是,耶穌基督的死,祂的復活給死亡賦予新的含義。 耶穌基督戰勝了死亡的權勢,鏟除了死的毒鉤。對於作為上帝兒女的我們來說,死亡變成一個視窗,成了轉機, 讓我們從這短暫而多災多難的世界,進入沒有眼泪、沒有痛苦,充滿光明、充滿榮耀、充滿喜樂的永恆的天國。 詩篇更是闡明:「在耶和華的眼中看來,聖民的死極為寶貴」(詩一一六15); 路加福音描述一個叫拉撒路的乞丐死後,被天使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裏(路十六22); 腓立比書更是講到我們離世與基督同在,好得無比。(腓一23) 還記得耶穌對那個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必定同我在樂園裏了。」(路二十三43)多麼幸福,在天堂享樂。 正是耶穌基督,用「睡」這個字詮釋了死亡的真義。對基督徒來講,是一件非常美好、深得安慰的事情。 當今,死亡將影響你的人生、影響你到底該如何生活。 願我們祈求恩主幫助,遵循耶穌的教導,讓我們有一個確據和把握。 十九世紀,有一位被神重用的牧師,名叫JohnTodd,他原是很可憐的孤兒。 6歲時,父母就意外過世,由充滿愛心的姑媽收養。而姑媽的住處相距甚遠,差不多有七、八十哩路。 那時的交通工具又只有馬車,很不方便。 姑媽就差遣一個最好的僕人Cecil去接他。返程途中,馬車經過一片密茂的野樹林,漆黑一團,夜幕又漸漸降臨,幾乎伸手不見五指。 好在這個僕人很熟悉地形和方位。然而,JohnTodd卻非常害怕,萬分焦慮。 本來痛失雙親已是極度悲傷,周圍又是黑濛濛的一片,加上怪獸的吼叫聲,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驚恐萬狀。 擔心之餘,他聲怯氣短地問:「這麼黑的天,姑媽還會等我嗎?」 僕人安慰他說:「你放心,姑媽一定會等你的,而且還會在屋前掛上一盞燈,讓你能看到她」。 過了一陣子,眼前出現一幅溫馨的畫面,姑媽站在大門前,明燈照耀。 他剛一到,姑媽就急不可待地伸開雙臂擁抱他。從此,把他撫養成人。 後來,JohnTodd信了耶穌,並將自己獻上祭壇,委身基督,做了牧師。 當他差不多40歲時,收到姑媽的信,上面寫道:「我病得很重,在世的時間不多了。 死亡是那麼可怕,我的心中難以承受,不知道死亡是怎麼回事,有的只是恐懼。」 於是,JohnTodd寫了回信說:「姑媽,記得三十多年前,你因著愛把我接到家裏,精心撫養。 當時到你家的一路上,我始終心驚膽戰,至今還記憶猶新。 但是,當我看到那盞燈,看到你站在大門前張開雙臂迎接我時,所有的懼怕都消失了。 你知道嗎?其實,信耶穌的人離開世界,所謂死就是往那個光明燦爛的天家去,上帝正在那邊伸開雙臂迎接呢!」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姑媽接受了基督信仰,平平安安地含著微笑、帶著確據離開了人間。 基督徒本來就應該如此。死亡對我們而言,應該是睡了,而且是帶我們進入那無比的榮耀裏。 領悟人生的真諦 從17-37節,馬大和馬利亞對耶穌基督重複地講了同樣的一句話﹕「主啊,如果祢早在這裏,我的兄弟就不會死了!」反映了他們心中的絕望。 同時也表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她倆從來沒有想到自己的兄弟會復活,甚至後來馬大對耶穌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會復活。」 那是指猶太的傳統信仰,到了最後大審判的時候,所有的死人要復活。 但是,她並沒有相信自己的兄弟會在此時此刻復活。 第17節與39節更絕,聖經用了「四天」這個詞,已經在墳墓死了四天。 對我們來說,一天是死,四天也是死,有何特別意義呢?殊不知,對猶太人來說,四天非常非常的重要。 他們有一種傳統的信仰,相信人死後,靈魂會在身體的旁邊徘徊,找機會與身體結合。 按猶太人傳統的說法,三天後這個屍體就會腐爛,靈魂就再也不會回來。 也就是說,三天以後,就沒有機會讓靈魂與身體再次結合。 四天,不單是指屍體已經發臭,更是毫無存活的希望,由此產生了完全絕望的心緒也就不難理解了。 必須指出,馬大和馬利亞的這種表現乃是基於他們對基督沒有整全的認識。 耶穌就用了一句話又加上一個舉動,讓他們有了盼望,點明了生命的真諦,就是第25節的第五個「我是」即「我就是復活和生命」。 耶穌告訴他們:我就是那個生命的給予者。 上帝將賜給信祂的人屬靈的豐盛生命,不是用短暫的物質來衡量的,只有在耶穌基督裏才能得著。 所以,相對於第25節前半段,其後半段和第26節讓人產生很多困惑: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要活著。所有活著又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這是什麼意思? 信耶穌的人就永遠不死嗎?注意,這裏講的只是屬靈的方面。 「死了」是指身體的死; 「活著」是指靈裏的活。而 「所有活著又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的「不死」則是指靈裏的不死。 因而,上下文沒有矛盾。實際上,耶穌基督要講一個很簡單的真理: 生命的真諦在基督耶穌;生命的意義在上帝。人有了上帝,生命才有意義,因為生命的源頭來自上帝。 換言之,沒有上帝的人生,毫無意義。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臨終前回顧時,發現給自己留下的很可能是一片空白。 並不是說我們沒有成就,或者沒有做什麼事,乃是指我們心中沒有上帝。 為此,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不僅清楚地說明了人的盼望在祂手中,更表明生命的意義乃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 耶穌還有一個舉動,就是第35節:「耶穌哭了。」這也是聖經最短的一節經文。 耶穌為什麼會哭?可能有兩個原因。從上下文來看,第33、38節,用一個很重要的詞來描述耶穌,就是「激動」,這是新譯本的翻譯。 耶穌基督激動,表明祂內心的情緒。而「激動」可以譯成悲憤,有一種怒氣存在,那又是什麼意思呢? 此時,馬大在哭、馬利亞在哭、猶太人在哭,眼前的一幅情景讓耶穌看到了死亡所帶來的威脅,造成的痛苦與憂傷,心裏非常悲憤。 這也是耶穌的死和復活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之所在。 其次,這個「哭」字有另一層意思,耶穌的哭與馬大和馬利亞以及猶太人的哭不一樣。 他們的哭,原文是號啕大哭,而耶穌內心極其疼痛,異常難受,祂無聲地哭泣,更令人痛徹心扉。 透過這一舉動能看出耶穌基督深深愛著這些人,愛到一個程度甚至願意把心都掏出來。 總之,「耶穌哭了」闡明一個屬靈的真理,就是耶穌基督愛他們、耶穌基督愛我們。 人生真正的意義是什麼呢? 當人脫離罪惡,領受上帝的愛,得著基督的生命,三者加在一起,就是生命的真諦。 反之,人生就沒有意義,毫無價值。 因此,耶穌通過上述的互動關係,用一句話、一個舉動明確告訴世人, 只有脫離罪惡,領受上帝的愛、得著基督的生命,人生才有真正的價值和意義,這是何等寶貴的教導。 祈求天父幫助我們,讓我們因為知道信靠耶穌基督,對人生有了盼望;因為知道相信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對死亡有了十足的把握。 為此,當我們面對死亡的時候,特別是親友的離世,其實並沒有失去他們,只是暫時的分開。 在追思禮拜上,眾人帶著眼泪在歡送某個人的離開。你知道嗎?在另一邊,天使天軍正在歡呼迎接呢! 若是明白這個道理,我們就很清楚,死亡不可怕,因為耶穌給了我們盼望。 我們因著耶穌基督,脫離了罪惡;因著上帝的愛,得著了無限的愛;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獲得新生命,有了永生的盼望。 因而,面對死亡,我們坦然無懼。 讓我們一同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再一次把我們的生命交給祂,從祂那裏得著永恆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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