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1, 2012
人咬狗--新聞
「狗咬人」的狀況是指某件事實在太稀鬆平常了,難以成為一篇好故事。
除非那隻狗是「惡靈古堡」中的地獄犬,或者被咬的人是「報告狗班長」中的訓狗師米蘭。
譬如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再次獲得證實,便是典型「狗咬人」的科學新聞。
接下來談比較引人注目的「人咬狗」狀況,也就是相當罕見的故事。
除非那個人是大胃王小林尊,而被咬的狗是塗滿芥末並配上德國酸菜的納森熱狗。
譬如最近研究人員宣稱微中子的速度超過光速,便可說是「人咬狗」的科學新聞,
然而這個例子精確來說,應該是「有人說他咬了狗但物理學家想仔細檢查那隻狗」。
此外我們偶爾還會聽到「狗射人」的新聞。這種狀況指的是狗開槍射人。
最近一次「狗射人」的意外發生在2011年11月27日。
一名鴨子獵人將12口徑的霰彈槍留在船上,當這名受害者下船調整誘餌時,據說他的狗踏到霰彈槍,使槍枝擊發大量子彈。
更慘的是其中27顆子彈恰好打中他的屁股。
初步調查報告指出,狗或鴨子都沒受傷。
如果霰彈槍的保險已經關上,狗得先將保險打開,這麼一來這次槍擊意外會從過失傷害升級到
蓄意傷害(如果有人試圖控告這個人類最好的前任朋友的話)。
儘管控告動物犯罪聽起來很瘋狂,但狗究竟是不是蓄意開槍,在中世紀時可是個大問題。
根據弗羅里達州立大學的博士班學生葛珍(Jen Girgen)在2003年發表的專題報告〈歷史與當代對於動物的起訴與懲罰〉,
當動物造成人類身體傷害或死亡時,應該交由世俗法庭的法官審理並接受懲罰。
1567年法國地方法官以殺人罪判處一隻豬絞刑,問題是他們怎麼知道是豬幹的?
狗射人的狀況或許罕見,但即將成為餐桌野味的鹿似乎較常以牙還牙,只要上網搜尋「鹿射人」便知我此言不虛。
死掉的鹿有時會反射性踢腿,如果剛好踢中扳機,便會上演一齣死後復仇記。
不過即使如此,那隻鹿大概也高興不起來吧。
儘管我們這些搖筆桿的說了這麼多動物開槍射人的故事,我很早就知道牛皮最好別吹得大太。
我在1992年學到這一課,當時我聽到廣播報導,密蘇里州有一個男人宣稱他被野火雞開槍射傷。
這則新聞在廣播電台與報紙重複報導數百次後,新聞通訊社也跟進了。
這名獵人射中火雞後,把槍與火雞一起扔進後車廂裡。
他的兒子隨後打開後車箱時,昏迷的火雞醒來並拚命掙扎,爪子剛好抓到扳機而開槍打中了受害者(呃,應該說是第二名受害者)的大腿。
我著手調查這個重要的新聞並打電話給密蘇里州保育局。
一名幹員告訴我,他們取得關係人的證詞後一段時間,才出現這則「雞射人」的新聞,並很快被當成笑話到處流傳。
他也強烈暗示,調查員懷疑獵人的兒子才是罪魁禍首。
果真如此,當天晚餐火雞送上餐桌時,氣氛想必很凝重吧。
好在火雞獵人已經痊癒,鴨子獵人也會痊癒,而狗依然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這意味著他們會繼續繳交狩獵執照費用,以支持狩獵活動管理與棲地維護。
但我建議下次打獵時,最好找一個值得信賴的人同行,
當他看見你的狗跑向槍時,可以大喊:「鴨子!」
(譯註:英文的「鴨子」有「快閃」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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