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30, 2012
他勒目
第二聖殿被毀後 (在主後70年) 的幾百年,猶太拉比編輯了兩部關於猶太人的思想、宗教歷史及注釋的經書。
一部是在巴勒斯坦寫成,叫做《耶路撒冷他勒目》(Jerusalem Talmud)。
另一部在巴比倫寫成,叫做《巴比倫他勒目》(Babylonian Talmud)。
《耶路撒冷他勒目》這樣記載:
「聖殿被毀之前的40年期間,西燈熄滅、紅線仍然是紅色、拈鬮必拈在左手。
他們晚上關了的各大門,早上卻發現完全大開。」
(Jacob Neusner, The Yerushalmi, 156-157頁). [聖殿在主後70年被毀]
《巴比倫他勒目》有同樣的記載:
「我們的拉比教說:在聖殿被毀前的最後40年期間,那 (歸與耶和華的) 鬮沒有拈在右手;
紅線沒有轉白;西燈沒有繼續燃亮;以及聖殿的門自動打開。」 (Soncino version, Yoma 39b).
究竟這裏說的是什麼?兩部《他勒目》都述說同樣的事,說明了這些事情的發生是猶太人中眾所接納的。
拈鬮的神蹟
第一個神蹟是關於在贖罪日拈鬮的事。
那天拈鬮決定兩隻公山羊中的那一隻是「歸與耶和華」、那一隻是「歸與阿撒瀉勒」又稱為「代罪羊」。
在主後30年前的二百年期間,當大祭司拈兩塊中之一塊石時,他有時拈中黑石、有時拈中白石,次數都差不多,這是或然所定。
但自主後30年開始,四十年一直以來,大祭司都拈中黑石!這事情不能發生的機會甚大 (是2的40次方)。
換句話說,這事會發生的機會甚微,是 5,479,548,800 份之一 (或五億份之一)!比起來你買彩票中獎機會還要大些呢!
那歸與阿撒瀉勒的鬮,就是那黑石,由主後30年至70年連續四十次都拈中,是違反或然律的。
這被認作一件悲事,意味著贖罪日儀式中某些重要的東西基本上改變了。
這拈鬮的事和以下要敘述的另一件神蹟有關。
紅線的神蹟
第二個神蹟是關於那綁在阿撒瀉勒的羊上的紅線或紅布。部份紅布會剪下來綁在聖殿門上。
每年在殿門的紅布都變白,似乎意味著神悅納了贖罪日的救贖。
以前每年發生這事,但在主後30年直至聖殿被毀,紅布依然紅色。這肯定令猶太人不安和驚惶。
這個傳統習慣是和以色列人認罪以及將眾人的罪孽都歸在阿撒瀉勒的羊身上有關,罪是由這羊以死來代替的。
布的紅色 (血的顏色) 是代表罪,但布保持紅色代表以色列人的罪沒有被赦免而「變白」。
神藉以賽亞先知說: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 1:18)
這很明顯指出在主後30年發生了某事,令眾人得不著神的注意。
每年一次贖罪日中要帶出的救贖,已經得不到預期的果效。
看來救贖是由其他途徑而成。究竟是誰或是什麼可以給與救贖呢?
雖然聖經沒有記載紅布的事,但在主後30年之前多年,
義者西門 (Simon the Righteous) 任大祭司40年間,每次他進入至聖所時,那紅線必然變白。
民眾都留意到此節。他們亦留意到這40年中,每次他都拈中「歸與耶和華」(白石) 的鬮。
在西門以後的祭司,有時拈中黑色,有時白色,而那紅線有時變白,有時不變。
所以猶太人相信如果紅線變白,即代表神悅納了贖罪日的祭祀,而以色列人就確知神赦免了他們的罪。
但自從主後30年,有40年之久,紅線沒有再變白,直至聖殿被毀,祭祀完全停止!
究竟猶太人在主後30年做了什麼事,以致在贖罪日有這樣的改變呢?
其中一個解釋就是在主後30年4月5日 (即是尼散月十四日逾越節那天),基督 (即是彌賽亞) 耶穌從以色列中被剪除,
祂以死獻上自己成為贖罪祭。故此救贖之法已經轉離,再不能成就在贖罪日奉上的兩隻山羊身上。
基督就像一隻純潔的逾越節羔羊,雖然無罪卻被宰殺。
但基督的犧牲與聖殿的祭牲或贖罪日的祭祀 (如以上所詳述) 有所不同,祂不是短暫地遮蓋罪孽,而是藉著神的恩將赦罪的應許賜給一切願意接受與基督建立個人關係的人。
這是一生中一次的事,不是年年重複不斷的舉行儀式和獻上祭牲。赦罪的方法在主後30年已經改變。
殿門的神蹟
下一個神蹟,是猶太權威也公認的,就是殿門每晚自動打開。此事也自主後30年開始連續發生了四十年。
當時有位最高的猶太權威人仕,叫約哈難.便.撒基 (Yohanan ben Zakkai),宣告這是一個迫近的兇兆,聖殿將要被毀。
《耶路撒冷他勒目》記載:
『約哈難.便.撒基拉比對聖殿說:「聖殿哪,你為何使我們驚駭呢?我們知道你最終要被拆毀,
因為經上記著說:『利巴嫩哪、開開你的門、任火燒滅你的香柏樹。』(撒迦利亞書 11:1)」』 (Sota 6:3)
在主後70年聖殿被毀後的一段期間,猶太人政府搬到耶路撒冷以西約三十哩的雅麥尼亞 (Jamnia),
約哈難.便.撒基是當時猶太人的領袖。
也許殿門打開是代表人人都可以進入聖殿,甚至可以入到最內的至聖所。
以上各神蹟支持的證據意味著神的同在已離開了這殿。
這裏不再是只容大祭司去的地方,而是給那些進來神家敬拜的人打開殿門。
聖殿燈臺的神蹟
第四個神蹟就是聖殿的燈臺上七枝燈最重要那枝熄滅,不能繼續燃亮。
四十年每晚 (連續超過12,500夜) 燈臺上最主要那燈都自動熄滅。祭司們盡力設法預防都無補於事。
歐尼斯特.馬田 (Ernest Martin) 說:
『事實上,《他勒目》告訴我們,在傍晚時,在日頭時沒有燃點的那幾枝燈 (中間四枝留下不點,而最東那兩枝通常整日都燃著),
要從「西燈」取火燃點 (西燈應該常常點著,像那些國家記念碑上的不滅之火)...
這「西燈」要常常點著,不可熄滅。因此祭司常預備多些橄欖油,確保「西燈」無論如何都繼續燃點。
但在基督宣告聖殿將要被毀之後的四十年中,發生了什麼事?每天晚上,有四十年之久,那西燈都熄滅。
祭司在傍晚時已經特別留意打理西燈,但都不能令它繼續燃點。』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Year CE 30, Ernest Martin, Research Update, April 1994, p.4).
同樣那燈每夜都熄滅這事是大大不可能的。一定是有某些不尋常的事發生。
那燈臺上的「燈光」,是代表與神、祂的靈、以及祂的同在相交,現在已不在了。這特別的啟示在基督被釘死時開始!
任何有理性的頭腦都應該很清楚,以上在主後30年的四件奇事是不能用自然方法解釋的。惟一的可能是超自然的解釋。
主後30年之後,就是基督受死後,大患難和可怕的試煉臨到猶太全國。主耶穌亦早有預言。
當祂被帶出去釘十架,耶穌警告耶路撒冷的女子:
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路加福音 23:28-31)
讓我們用一個客觀的眼光來看主後30年所發生的事。
有誰可以質疑主後30年的確是神差來以色列的彌賽亞受死和復活的那年呢?
有誰可以否認祂是那獨一且真實的彌賽亞呢?
有誰可以應驗舊約全部的預言,包括在但以理書第九章奇妙的預言,其中「七十個七」準確地預言彌賽亞來臨的那一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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