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8, 2012

利未記ch1-ch10

創世記裡我們看見神的心意乃是人,稱作耶穌基督的那個人和那團體的人——那基督。 在出埃及記我們看見神的工作就是救贖。 利未記說到神的道路——敬拜。 在希伯來文的聖經裡,利未記的第一句話是:按著神呼叫。 利未記是說到利未人怎樣去作工,或者是怎樣去帶領人。 但是,這卷聖經原本不叫利未記,這是以後的人,因著它是說到利未人服事的範圍,而把它叫作利未記。 事實上這卷書原來的名字叫作「神呼召」。我們碰到神呼召的時候,我們就接觸到利未記的內容。 利未記是緊接著出埃及記。在出埃及記最末了是會幕給支搭好。 會幕支搭好,就是說在至聖所裏的約櫃已經安置好。 如果約櫃安置好了,施恩座在那裏當然也沒有問題。 神啟示約櫃的時候,神說﹕「我要在那地方與你相會。我要在那地方與你說話。 然後,你就把我跟你說的話告訴百姓。」現在會幕已經支搭好了,也就是說神要在會幕裏與人說話, 所以在利未記一開始,你就看見這個事實﹕「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一1)所以利未記原本是叫作「神呼召」。 神在那裏呼召人。 神從聚會的帳幕裡向他的子民說話,他呼叫他們近前來,敬拜並且事奉他。 這本利未記是一本律法的書,但它是決定敬拜的律法。 有時候,它被稱作祭司手冊,因為祭司們是敬拜和事奉的一班人。 利未記這卷書是說到關乎敬拜和事奉的事。但是我們當知道敬拜和事奉並不是分開的兩件事。 因為敬拜和事奉乃是一件事的兩面。當說到敬拜,我們多數想到內在的實際,是靈裡的事; 而說到事奉,則多數可能想到外面的活動。 但是若沒有裡面的靈,那外面的活動又是什麼呢? 若是你有那內在的靈,它很自然的會出來成為外在的活動。 所以當我們事奉,也就是我們敬拜;當我們敬拜,也就是我們事奉。 二者是一,是相同的事。 彼得前書第二章說:我們就是「活石」,被建這在一起成為一個「屬靈的房屋,作聖潔的祭司」。 今天每一個相信的人,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是一個祭司。 這是神對我們的呼召,賦與我們的使命,就是來敬拜神並且事奉他。 利未記是五經中的第三卷。它是出埃及記的延續。 因為出埃及記的末尾,是記載會幕或稱作聚會的帳幕被立起來,並且神的榮耀充滿了那地方; 而在利未記的起頭,則是記載神已經住進了會幕。 他的榮耀已經來了,他進入了他的居所,而如今在利未記裡他從聚會的帳幕中發出言語。 就時間來說,利未記所涵蓋的時間並不大長。因為它實際上不是一長段延續的時程。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的頭一天,他們立起了帳幕(會幕)。 然後民數記第一章記載,在第二年二月的頭一天,神數點了他的百姓。 利未記夾在造兩件事之間。 所以,就時間來說,利未記大約涵蓋了一個月,但是就屬靈方面,它所涵蓋的範圍就廣泛得多。 出埃及記開始于罪人,因為以色列人那時為奴在捆綁中; 利未記是從聖徒開始,他們已經蒙拯救並且在這裡要聽神對他們說的話。 出埃及記說到救贖, 利未記教導人敬拜。 出埃及記著重於公義, 利未記則著重於聖潔。 出埃及記說到拯救, 利未記說到奉獻。 出埃及記著重于聯合, 利未記著重於交通。 出埃及記說神是愛, 利未記說神是光。 出埃及記說神來到人這裡; 利未記說人來親近神。 出埃及記記載神從西乃山說話,賜下道德的律法,來管治我們與他的關係和人與人彼此的關係; 利未記記載神從會幕中說話,賜給我們管治敬拜的律法。 因此,實際上利未記是出埃及記的延續和進展。我們被呼召來敬拜神。 利未記是一本管治敬拜的律法書。當然,舊約只是預表和影子,在新約裡才能找著實際。 (利一章至六章七節),一共有五種祭; 獻祭的律例(利六章八節至七章卅八節)。 這些祭放在這卷書的開頭,是因為我們的神是公義和聖潔的神,任何人要親近神都必須借著這些祭。 換句話說,在我們自己的地位上,是不可能來親近神的。 神是聖潔的,而我們是有罪的。 神是公義的而我們是被玷污的。 在我們的地位上,我們不可能來親近神;若是親近,就會立刻被擊殺。 人要親近神的惟一道路就是借著這些祭。 而所有這些不同的祭都是基督的各方面——基督是什麼和他為我們作成了什麼。 惟有在基督的地位上我們才能親近神,來敬拜事奉他。 基督是到神那裡的道路。沒有其它的道路。 若是我們要敬拜事奉神,我們必須通過基督,在基督裡,與基督一起並且借著基督而來。 乃是基督。他就是那祭,借著他我們能夠來並且敬拜。 (一)燔祭 燔祭說到我們主耶穌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神,來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一切都死行,好使我們事奉那永活的神(參看來凡:14)。 燔祭是一完整的祭。它的祭物是整個的、完全的被焚燒歸給神。它是一個甘心的祭,是一個愛的祭。 我們的主耶穌,因為他對父的愛和對我們的愛,甘心的為我們捨下他自己成為向著神的燔祭。 燔祭的精意(原文作靈)可以在腓立比書第二章裡找到。 那裡說,我們的主耶穌,他本是與神同等卻不是強奪的,卻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他就更加的自己卑微,以致於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成為向著神的燔祭。燔祭的意念是悅納多過贖罪。 利未記第一章,雖點到了贖罪和罪的遮蓋;但基本上,燔祭是為著蒙悅納,就是我們能在愛子裡蒙神悅納(參看弗一:6)。 而蒙悅納簡單的說就是我們被帶進他的恩惠中。我們被放在他的恩典和寵愛中。我們蒙神悅納都是因為主耶穌。他是我們的燔祭。 (二)素祭 第二種祭是素祭。它說到我們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他是那粒落在地裡死了的麥子(參看約十二:24)。 他被磨成細面。他生活的每一面都是聖潔的、純淨的、細緻的、無罪的;然而他被作成餅並且被烘烤。 換句話說,我們主耶穌經歷了十字架的苦難以致于他能成為神的食物和我們的食物。 在素祭裡一定有乳香、鹽和油。 乳香簡單的說就是「坦率的香」。它的香氣是顯然的、直率的、是無法抑制的。 鹽總是說到永久性, 而油說到聖靈。看我們主耶穌的生活,總是有那顯然的香氣。 你無法隱藏它。不論他在那裡,不論他與誰接觸,不論他作什麼,都散發出香氣。他不能不如此。 在他裡面也充滿永久性——他作的每一件事,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永久的。並且都是在聖靈的能力中。 在素祭裡有兩件事是被禁止的:一是酵,另一是蜜。 酵說到邪惡和敗壞;無論表現在教導裡,在訓誨裡,在行為上或是態度上。 蜜說到天然的甘甜。在基督耶穌裡的是超自然的、神聖的甘甜而不是天然的甘甜。 素祭是為著神的喜悅。 所以當我們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天是那樣的喜悅以致開了,並且有聲音說這,「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他是為著神的喜悅。 當我們主耶穌來到地上成為人,他的整個生活都是神的喜悅。這是多麼奇妙呀!實際上,萬有都是為著神的喜悅而造的(參看啟四:11)。 我們是為著神的喜悅而被造的,可是我們帶給神許多的傷痛。但是感謝神!借著基督耶穌,我們再一次成為神的喜悅。 這真不可思議,全是神的恩典! (三)平安祭 【特點(三章)】 一、此祭之預表,是表耶穌之死,使神人兩方面復和 二、諸祭中,此祭之牲歸主者至少至美(3,4,9) 三、祭司與獻祭之人,男女,皆可食此祭牲(參申十二17,18) 四、獻祭之故,是因喜樂,甘心,與償願(參七15,16) 五、許用不完全之牲及有酵之餅。 六、有搖祭舉祭之禮(參七30,32) 燔祭是全部燒盡, 平安祭卻只燒去一部分,只有肥脂、腰葬與腰網。內臟是要獻上的,但是胸部與肩頭可歸給亞倫與他的兒子。 在這一獻祭的事上,神與祭司一同分享,表明我們也有神的喜樂,享受主耶穌的生命與工作。 第三種祭是平安祭,說到基督是我們的平安。我們因信借著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參看羅五:1)。 他不僅在我們和神之間成就了和平,使我們與神和好,並且他在我們中間也成就了和平。 他把外邦人和猶大人放在一起,除去了中間隔斷的牆,使我們能被帶進一個新人裡,成就了和睦並且一同來親近神。 基督是我們的平安祭。 在平安祭裡,那牲畜的脂油要取出並且完全的燒盡,作獻給神為食物的火祭。 脂油,在聖經裡是講到內在生活的豐富。 如今我們不喜歡脂油,可是脂油實際上的意義是:因為生命是那樣的豐富,以致它變成了脂油而儲藏在你裡面。 在基督豐富的內在生命和能力裡,他已經那樣約滿足了神的公義,所以他使我們與神和好了。 然後,當然我們知這在平安祭裡, 不僅神得著了他 的部份, 並且祭司也有他的部份, 獻祭的人和他的家人有他們的一份, 甚至連外人和鄰舍也能分享一份。它說到交通; 它說到共用。但是我們怎能與神有交通而且彼此有交通呢?這樣交通的根基在於基督是我們的平安祭。 (四)贖罪祭 【特點(四3~30)】 一、此祭預表,重在耶穌挽贖人類之本罪 二、此祭不是馨香祭,是免罪祭 三、此祭不由隨意獻,是不可免而獻 四、獻者分等(3~13,22,27) 五、極注重灑血之工(5~7,16~18,25~30) 血的處理是那樣的重要?如果沒有希伯來書,我們的確是有點不大容易瞭解。 當然在利未記裏,也給我們有一點的啟示,但是不如希伯來書給我們看得那麼清楚。 我們很清楚的一點是說到祭牲的血,就是說到神兒子的血。 人在神面前蒙恩的根據,乃是因著神兒子流血。 為甚麼說神兒子流血就解決人在神面前的罪的問題? 第一是價值的問題,一個神兒子遠超過千千萬萬人的總和的價值,所以用神的兒子來交換我們,從價值上面來說,是綽綽有餘的。 聖經所突出的,乃是神兒子的血。 律法裏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這些原則固然一面是說出了罪的工價乃是死,同時也是說出了,神的救贖乃是用生命贖生命。 怎麼來顯明生命呢?血,因為血裏有生命,現在我們就來注意血, 這裏提到,有三個處理的方法,在頭兩樣全體都受到影響的贖罪,三個方法都要用上。 第一是彈血,第二是抹血,第三是倒血。 我們每一樣都要看,我們先看這些動作,然後我們看整個條例的時候,我們會更能領會。 第五節,「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在這裏就說,要把公牛的血帶到會幕,用指頭取一點血,彈在幔子上面。 如果要把祭牲的血帶進至聖所的,或者是帶進會幕裏去的,就是說到要處理的罪是非常嚴肅的, 因為所犯的罪是非常嚴重,所以必須要來到神的至聖所,在那裏來解決。 解決甚麼呢?神說,「把那血在幔子上彈七次。」彈血七次在幔子上。 七在聖經裏面有一個很特別的表明,乃是說到神在工作上的完全。現在在那裏彈七次,乃是來回應神工作的完全。 記得,神用六天創造了在地上恢復的工作,第七天神就停了工,神就作完了一切,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 所以七在聖經裏常常用來說到神在祂所要作的完全。 第二個動作乃是抹血,抹在甚麼地方呢?抹在香壇的四角上。 仍然是那一隻祭牲的血,所以仍然是神兒子的血。血給彈了在幔子上,現在還要抹血在香壇上。 為甚麼要抹在香壇上面?然後還要在祭壇腳倒血。 現在是抹血在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為甚麼呢? 我們先要注意香壇的作用,香壇一面是向神的禱告,同是又是在神面前的敬拜和事奉。 弟兄姊妹,香壇乃是說出人在神面前與神的交通中的尋求、敬拜、事奉。 剛才彈血是把人帶去回到神面前的路,現在抹血在香壇的四角上面,乃是借著祭牲的血, 也就是預表神兒子的血,在我們與神的交通當中,帶回完全的恢復。 第三個處理血的方法乃是倒血,把剩下的血倒在祭壇的腳那裏。 祭壇是救贖作成功的地方,但同時也是神在那裏追討人的罪的地方。 那地方怎麼能從神追討人的地方成為救恩完全作成功的地方?那就要有祭牲的血在那裏。 也就是說,要有神兒子的血在那裏顯出那拯救的功用。所以這些血是倒在祭壇那裏,來顯明救贖的恩典。 人在這裏倒了血,神在那裏看見祭牲的血,就不再追討人的罪,也向人顯明神拯救的恩典,人就在那裏恢復蒙恩的地位。我們感謝讚美神。 第四種祭是贖罪祭。我想這是很清楚的。「神使那無罪的(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 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死。 是因為他的死,是因為我們主耶穌的血被帶進至聖所為我們贖罪,使我們的罪完全得赦免。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 贖罪祭在當時神的百姓的中間產生甚麼作用? 最低限度有兩方面。 第一、讓人承認人有罪,人不知道自己有罪,但是有了贖罪祭,就好象照明了人的裏面,叫人看見自己有罪。 因為要獻贖罪祭的人,他首先就必須要承認自己有罪。 如果沒有罪,獻贖罪祭作甚麼?所以第一件事就是神要讓人知道自己有罪,也承認自己有罪。 第二,就是讓人仰望神赦免的恩典。這是我們看律法下贖罪祭的時候,需要有這樣的領會。 我們提到的,在贖罪祭裏很著重血的處理。 我們看到有三種處理血的方法。 頭一個是彈血,是把祭牲的血帶到至聖所裏面,彈在聖所的幔子上。 第二就是把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 第三,就是把血都全倒在祭壇的腳上。 我們感謝神,在三個不同處理血的方法,有三個不同的屬靈功用。 彈血是對著神面前彈在幔子上,這是恢復交通,就像約翰壹書裏所提到的,神兒子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叫我們可以與神恢復交通。 抹血在香壇的角上,那是說到不允許人在神面前的事奉敬拜打岔, 因為香壇是在神面前的事奉和敬拜,神在那裏等著人向祂事奉、向祂敬拜。 所以第二個處理血的方法,乃是抹血在香壇上。 第三個就是把血倒在祭壇的腳上,這是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我們都曉得,祭壇就是在進入院子以後,人所碰到的頭一個事物。 這一個事物,在會幕裏是最大的一件物件,它就是擋在院子門口,人要進到神面前,就必須經過祭壇。 祭壇從一面來說,乃是神的追討。 從另一面來說,祭壇又是神恩典的出口,或者說得清楚一點,乃是神恩典出口的根據。 所以要到神的面前必須要通過祭壇。憑甚麼通過祭壇呢?底下就有祭牲的血流出來。 這三樣處理血的方法,在贖罪祭裏,幾乎是全都用上了。 或者說得更清楚一點,在全體犯罪,或是祭司犯罪,叫百姓也落在罪裏,在血的處理上面,這三樣都要作。 然後在個人那一方面,那就不必把血帶進會幕,就是不需要彈血,只是抹血跟倒血在祭壇就成了。 為甚麼有這樣的區別呢?我想,我們讀到那些經文的時候,我們再看。 我們提到這三樣處理血的方法,就是要很突出那血的問題。 為甚麼要那樣突出血的問題呢?這是非常清楚的給人明白,「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這是希伯來書上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 我們感謝讚美神,燔祭沒有那麼重突出血的處理,素祭根本就沒有血,平安祭也沒有把血突出得那麼明顯, 但是一接觸到贖罪祭的時候,血的處理就成了一個非常嚴肅又明顯的問題。 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如果沒有血,人就不得稱義;如果沒有血,蒙了恩的人也不能抵擋仇敵。 我們也記得在啟示錄裏面所提到的,那晝夜在神面前控告弟兄的撒但,它要對付神的兒女, 它要把神的兒女帶離神的恩典,但是神的兒女怎麼能勝過它呢?神的話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到, 「弟兄勝過它,是因為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祭物, 團體犯罪的祭物是公牛。 從22節開始到末了,說到了個人的犯罪。 我們看到個人犯罪的時候,律法所指定的祭牲就有點不一樣,不是公牛,而是公山羊,是母山羊,另外就是母綿羊羔。 弟兄姊妹,你看到有這些區別,在甚麼的情形要用公山羊呢?是在甚麼情況下用母山羊呢?是甚麼時候用綿羊羔呢? 都有特別的給我們要看的,不過母山羊跟綿羊羔是同一類。 公山羊是為了官長犯罪用的, 母山羊跟綿羊羔是為了一般的百姓犯罪的,我們如果把團體的祭牲都併攏一起來看, 我們就看到那些祭牲是隨著贖罪祭的實際情形而逐漸的縮小。最大是公牛,最小是綿羊羔。 但是不像燔祭的牛、羊、鴿子跟斑鳩,隨便你自己去選擇,用牛也成、用羊也成,用雛鴿或斑鳩也成。 你覺得我們的主太寶貴,太榮美,我太愛慕祂,我就弄一個公牛來。 你說我沒有這力量,我只能有鴿子和斑鳩,神說也沒有難處。 在燔祭裏,這三種祭物可以隨便選一個,帶出來的果效是一樣的。 但在贖罪祭裏就不是這樣,如果是全體犯罪,如果是祭司犯罪,你非要用公牛不可,你就不能用公山羊。 如果你是官長犯罪,你說,我拿只綿羊羔來就好了。律法就說,「不成」,你只能用公山羊。為甚麼呢? 我們用主在新約裏面所說的兩句話,就很清楚的看到了。「多托誰,就向誰多取,多給誰,就向誰多要。」 你認識主多一點,你在神的面前所作的就要高一點。 你在主的面前不是那麼更深的經歷主,神也就讓你在低一點的光景裏去處理,神說,「這也成」。 因為神看我們這些人,完全是根據我們的所是,然後才看中我們的所作。 這也就是有一些罪,有一些不太美的事,在一些初信的弟兄姊妹們身上,神讓他過去, 但在一些在主裏面日子久一點的弟兄姊妹身上,神就不讓他過去。 你說,都是同樣一件事情,為甚麼神偏待人? 弟兄姊妹,不是神偏待人,乃是神看得起你,祂覺得你不應該有這樣的光景, 所以要維持在神的面前那準確的地位和實際,你就要多接受破碎,你要多接受拆毀。 弟兄姊妹,問題就是在這裏,「多托誰,就向誰多取,多給誰,就向誰多要。」 贖罪祭提到的頭兩樣,都是團體性的犯罪,所以在血的處理上,有三式都要完成,就是彈血、抹血、倒血。 但是從第三樣贖罪是個人性的犯罪,不管人的身份和地位是甚麼,是官長也好,是一般的百姓也好, 在他們贖罪的時候,血的處理就跟頭兩樣有一點不完全相同,固然不需要把血帶進至聖所,就是說不需要彈血,但是要抹血。 我們注意抹血這一點,抹在甚麼地方?這裏有講究。在頭兩樣,抹在會幕裏面的香壇的四角上。 這是因為整個以色列是神選召出來作祂的見證,他們在神面前是一個事奉敬拜神的民族, 所以他們不能在神的面前讓事奉和敬拜的服事停止,所以祭牲的血要抹在香壇上面。 從22節開始到末了,提到三類的贖罪都是個人的。 我們就看見彈血沒有了,但是抹血還保留著,但不是抹在香壇的四個角上,而是抹在祭壇上。 這個區別是甚麼原因呢? 我們又看到,在個人犯罪的事上,所注重的是恢復交通,重在神面前承受赦罪的恩典,叫神與人的交通不致中斷。 因此這樣的贖罪,很著重的一點就是要打通人與神的交通,這就是約翰壹書第一章裏所提到的屬靈的實際。 所以在末了那三類的贖罪祭,都是抹在祭壇的四個角上,因為是在那裏尋求赦罪的恩典,恢復與神的交通。 祭壇的名字 那三個贖罪祭裏,是用兩個不同的方式來說到那個祭壇。 一個是不叫那祭壇作祭壇,而把這祭壇叫作「燔祭壇」。 25節當中,就是「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 然後是30節的當中,又是「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 34節當中,又是「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 一直把祭壇稱為「燔祭壇」,不叫那祭壇作贖罪祭壇。 按理由來說,現在是獻贖罪祭,所以稱這個壇作贖罪祭壇,或簡單就稱作祭壇,那就很清楚了, 但是聖靈沒有這樣說,聖靈很明確的在那裏說,這壇稱為「燔祭壇」。 另外我們再注意,第二個方式來說明這個祭壇。我們要記住,這個是贖罪祭。 但是我們看24節,就是當中那裏,「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 然後29節,「在那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然後33節,「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兩個不同的方式說到那獻祭的地點,說到宰祭牲的地方叫作宰燔祭牲的地方,說到那獻贖罪祭的壇叫作燔祭壇, 那意思就是說,神非常重視燔祭的事實。 (五)贖愆祭 新國際本作「賠償祭」(reparation offering),傳統稱為贖愆祭。 「罪愆」雖然經常是這字的恰當翻譯,它在獻祭系統中卻有更專門的功用。 這祭是針對某一類的罪行──按學者的理解,所代表的是失信或瀆聖的行為──而設的。 「失信」是違背盟約的恰當形容,「瀆聖」則泛指污穢聖地或聖物。 兩者在古代近東都是人所共知的罪行,亞述、巴比倫、埃及、赫人、亞蘭的文獻,都找得著例證。 第五種祭是贖愆祭。它說到基督不僅一次到永遠的為我們死,洗淨了我們以往一切的罪,並且他每天都洗淨我們。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液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 所以任何時候,在日常生活中,若是我們落入罪中被玷污了,基督耶穌,我們的贖愆祭, 一天又一天的洗淨我們,好使我們與神的交通不被打斷。 在這五種祭裡,我們發現敬拜的基礎:乃是借著基督。 當我們看見他是我們的祭,當我們像這樣的來得著他的時候,那麼讚美和敬拜會從我們裡面湧流。 敬拜實際上就是「配的」之意。換句話說,敬拜簡單的說就是他是配的。 因為我們看見他是配的,因此我們敬拜他,我們讚美他,感謝他,並且愛他。 敬拜的立場是基督——他所是的一切和他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 ----------------------------------------- 贖愆祭與以前四祭有甚麼關係呢?要知道這個,我們就得把以前四個祭講一講,然後來講贖愆祭。 我門必須把一個一個祭都明白了,才不致把贖愆祭的地立弄得太大。 一、燔祭。這個祭是預表我們的主,把全人獻給神。這是緊要的問題。這個祭,並非贖罪。 乃是主若不完全把自己獻給神,就不能為我們贖罪。 二、素祭。這個祭並沒有血。這個祭是預表主的生活。主在世上的生活是頂清潔的。麵粉是能作人糧食的。 主頂清潔,頂柔細活在神的面前。這個祭最注重的是祂的完全。可以說,祂是一個完全的人。 三、平安祭。這個祭是預表主在神和人中間,成功了和平。不只叫神能與我們和平,也是叫我們和神和平了。 四、贖罪祭。這個祭,是預表主為我們贖罪,叫我們能同神和好。主為我們贖罪,叫我們能夠靠祂的血得救。 五、贖愆祭。也許有人要問,贖罪祭和贖愆祭有甚麼分別呢? 罪,是指我們攏總的罪,就是在神面前的罪。 愆,是我們一天一天的罪,就是能算得出的。贖罪祭,為著我們全部的罪,一起的罪;贖愆祭是為著我們局部的罪,能算得出的罪。 贖愆祭分兩部分: 一部分是利未記第五章所記的,一部分是第六章所記的。 五章是說我們一天過一天,在神的面前,如果得罪了神,該怎麼作。 六章是說我們一天過一天,在人的面前,如果得罪了人,該怎麼作。 利未記六章一至七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 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 或者在交易上行了詭詐, 或是搶奪人的財物, 或是欺壓鄰舍,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 或是因欺壓所得的, 或是人交付他的, 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莘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 獻祭的條例 從利未記六章八節起至第七章,我們看到獻祭的條例。 祭說到敬拜;管治獻祭的條例說到敬拜的人。 在祭裡你可找到犧牲;但在獻祭的條例裡,則可找到獻祭的人——他們該如何處理祭物,並且在獻祭中如何參與共用。因此在獻祭的條例裡能找到認同的原則。首先,獻祭者要認同於他的祭物。當某些東西要被獻上,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牲畜的頭上,以表明他已經與那東西認同。 弟兄姊妹們!我們是因著認同于基督而成為敬拜者。他是我們敬拜的原因。我們感謝他,我們得著他之於我們所是的一切,才使我們成為敬拜者。 然後你發現在這條例裡有參與共用。這些獻祭的人參與共用所獻的祭;除了燔祭是全然歸給神。例如在素祭裡,祭司們燒一部份歸給神,然後他們吃所剩下的。換句話說,我們分享了基督之於我們所是的;其它的祭也是一樣。所以這裡有參與共用,有分享,並且在這些祭裡有交通。 信徒的祭司職份 利未記8-10章裡有祭司們的分別為聖, 【事奉者的選立(八1~36)】 一、事奉的印證(1~5) 【利八2~3 以色列人中為甚麼需要祭司?】 神要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參出十九6)。 自從亞當犯罪以後,罪便使人與神隔絕,人就需要借著中保使罪得赦。 列祖時代(如亞伯拉罕與約伯時代),是由一家一族之主作他們的祭司,為全家獻祭。 出埃及以後,神揀選亞倫和他的後裔作全民族的祭司。 祭司站在神與人的中間,是全職的屬靈領袖,管理獻祭的事。 只因人的軟弱犯罪,神才藉祭司制度使每個人和團體得以與祂和好。 這種不完全的制度,在基督裡被成全了。 耶穌基督親自作了我們的大祭司;現在,所有基督徒都可以借著祂來到神面前。 二、事奉分別為聖(6~13) 【利八10~11】承接聖職時,摩西用膏油膏帳幕,和其中所有的。 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 (1)膏油含有神人二性,抹在帳幕和器具上,說出神喜歡在一切事奉祂的事上,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帳幕也是神人二性的故事)。尤其在祭壇那裏,乃是中心轉彎的地方,更需要神人二性的調和。 (2)摩西來抹膏時,是把 帳幕和附屬的器具分成一組,豫表天上的, 把祭壇和洗濯盆又分成一組,豫表地上的, 說出不論天上或地上的一切,都需要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 三、事奉受職禮(14~21) 【利八22~24】承接聖職的祭所用的羊,不是像燔祭把整隻燒掉,整個的羊都為著神。 這裏是把血塗在獻祭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大拇指上,並右腳大拇指上, 意思是根據於基督在神面前的蒙悅納,我現在站在一個地位上, 我作一個聽話的僕人,我為神作事,我為著神走路。 從今以後我的手是屬乎神的,我的腳也是屬乎神的。 從今以後,我的耳朵要聽話。主,我整個人要為著你。 沒有血的記號,就沒有權利所在的地位。沒有血的記號,就是沒有愛所在的地方。 這裏的血,說出主用重價買了我,也說出主愛我。因著有血,有愛,有權利,我把我全身獻上。 是那一隻羊被殺了,這是活祭。 血在我身上是祭;但是我是活著的,所以我獻上我整個的人,在主面前作活祭獻上給神(羅十二1)。 血只抹在三個地方︰人的手、人的腳、人的頭。其餘的地方乃是衣服把人完全遮蓋了。 所以,穿衣服的目的乃是為著遮蓋。血的屬靈意義是拒絕顯露。 衣服所遮不到的地方,聖經裏是用血來遮蓋。 所以,以衣服的意義來看,是遮蓋得越多越好。凡坦胸露臂的,不是神所喜悅的。 (利未記八章三十三節) 七天內亞倫與他的兒子因受血與油的潔淨,受命等候在聖所內。他們不准出會幕的門,只能吃聖物,等到第八天才可擔任祭司的職任。我們也該與大祭司一起關在裡面,為要承受聖職。 在祂裡面——我們在基督裡,這是神的計畫,甚至在創立世界以前我們已經被祂揀選了。我們在祂裡面,好似挪亞在方舟裡,幼童在家庭中,肢體在身子上,枝子連在葡萄樹;這又好似海洋中的海草,陽光下的珍珠。我們在祂裡面,得著最強的保障,任何惡毒與仇敵都不能侵入——堡壘、聖城那麼固若金湯。我們在祂裡面,好似陳設餅在會幕裡,又如小樓上升起的爐火。 主在其中——我們能在高處,要保持我們的生活經驗。敵人會不住引誘我們離開,到下面平原與他議和。他居然要我們離開至高的隱秘處,多麼可怕的試探。總要小心,餌可能很吸引,但是後果是毀滅。要日夜與大祭司在一起聽從主的命令。祂必住在其中。 主自己為我們預備筵席,與祂同享福分,這是多麼喜樂的應驗。「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榮耀彰顯的日子(九1~24)】 一、作祭司的準備(1~7) 第八天盡職分── (1)在復活裏盡祭司職分。 (2)當主再來的時候,也就是萬物復興的日子,眾聖徒更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參啟廿6)。 二、作祭司的職務(8~21) 【利九17,22】亞倫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加上素祭和平安祭── 主耶穌一面作了神子民的贖罪祭,一面將神子民包括在祂裏面,一同獻給神為神而活。 此外又帶領神子民在祂裏面過生活,一同享受神人相安的快樂。前三祭都是為著平安祭。 亞倫獻完了祭就為百姓祝福──主耶穌第一次來在十字架上受死,復活以後,就給門徒祝福(參路廿四50)。 三、作祭司的目的(22~23) 四、作祭司的結果(23~24) (1)祭壇上第一次的火是神點的,是從神出來的聖火,又是一道火流(參但七9~10原文)。 (2)水流是神生命的供應,火流是神聖潔性情的要求。神的生命與性情是相連的。 (3)凡與神性情相合的,火就來燒──神來悅納。凡與神性情不合的,火也來燒──神來審判。 (4)從這時候起,自天上有一道火流出來,代表神自己,一直把愛神、體貼神、合神心意的人燒了,吃了,成為馨香之氣,而蒙神悅納。 一、凡火(十1~7) 獻祭的條例是,每次燒香,必須用祭壇上的火來點。 拿答、亞比戶的失敗,就是不用祭壇上的火,卻用別的火來焚香,結果是死在神面前。 祭壇乃是十字架的豫表。 香是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奉。我們事奉的熱心,必須是從十字架的祭壇來的。 凡不按此例獻的,必定死。 十字架是甚麼呢?是我們的己死的地方,也是我們讓主生活的地方。 十字架對付了我們己的智慧、意見、能力、熱切、盼望、喜好。 我們乃是經過這樣的對付之後,才配到神面前來事奉。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生命所發出來的火,就是血氣生命、天然生命的火。 許多時候,我們的熱心固然是熱心,但並不是出乎神的。活固然是火, 但並不是祭壇上的活,不過是凡火而已。 二、祭司的反應(十8~20) (十12)聖經上明說,他們所獻的是凡火Strange Fire,沒有尋求神的心意,這是私意崇拜(四二 23),不是神所吩咐的。(利十 1 2,參申四 2,耶七 31,十九 5)。 這火不是從燔壇上取下來的,故此不蒙神的悅納,(士十六 12,參民十六 46),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而死亡,神要在親近祂的人中顯為聖,在眾人面前得榮耀。(利十 2 3)。 注釋家論到這件事時,曾作以下三種不同的看法: 1 認為他們是在會幕前用凡火燒香,好像可拉黨所行的,(民十六 6 7 17 18),其罪也類似烏撒(代上十三9 10,民四 15),和烏西雅一樣。(代下廿六 16—21,民十六 40)。不當用凡火,妄逞己意行事。 2 認為他們是要進聖所燒香,不當用凡火,任隨己意燒香,因神只需要祭司早晚燒香。(路一 8 9,出卅 7 8)。 3 認為他們是要進至聖所燒香(參十六 1 2),不當用凡火。且正月不是在聖所燒香的時候,只有一年一次的七月初十日才可以如此行,(利十六 1 2,29),同時這不是眾祭司的本分,乃是大祭司一人獨行的事。 【利十17~18】祭司在聖所裏吃贖罪祭的肉,擔當神百姓的罪── (1)贖罪的事完全是基督自己作的,我們無分。 但我們作神的祭司,必須有一種心情,常常記念神子民在神面前的光景,顧到他們的難處,背負他們的擔子,並且帶領他們到神面前對付罪。那一天亞倫和剩下的兒子們因為家中死人,沒有脫離自己的感覺,而顧到神的百姓,這是他們的軟弱。 (2)祭司要吃贖罪祭的肉,說出主擔當別人罪過的生命,應當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供應,叫我們也能在神子民中間擔當他們的問題。 【蒙悅納的祭司(十1~20)】 一、祭司不蒙悅納的原因(1) 二、祭司不蒙悅納的結果(2~5) 三、祭司蒙悅納的原因(6~15) -------------------------------- 在11-22章裡,有百姓的被分別。 弟兄姊妹們!要記得我們乃是神的子民同時也是神的祭司。在舊約裡二者是分開的,乃是因為他們的罪。當神拯救了以色列人,帶領他們來到西乃山,在出埃及記十九章裡他說:「若你們遵守我的誡命和我的約,你們要歸我作獨特的子民。你們要作我的子民,為我產業的子民和國度,作祭司的國度。」他們不僅是子民,他們也是祭司。所以如今借著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乃是全備、完全的救贖,使我們既是神在子民也是神的祭司。對我們來說再沒有這樣的區分。在舊約時有這樣的區分,祭司是祭司,百姓是百姓;但如今,你無法將子民與祭司區分開來。不再有祭司階段和平信徒的分別。每一個相信的人同時是神的祭司和子民。因此,我們讀這些篇章時,不要試圖去區分他們;我們要把這幾章放在一起。 聖潔 在這幾章裡,有一件事突出在所有事物之上。不論它是關乎祭司們或是百姓,那個突出的事就是聖潔。神聖的、分別的、聖別的——所有這些詞都給你相同的意念。神在尋找那些在靈和真實中敬拜的真實敬拜者;但是為要敬拜神,必須在你裡面有某一種特性。什麼是神對敬拜他的人所要求的那最高、最完全的特性呢?那就是聖潔、分別。主說:你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在神和敬拜者之間必須有一個共同點,有可相配之處。事實上,你所敬拜的能逐漸塑造你的特性。若你拜一個一個偶像,漸漸的你就像那個偶像;若你敬拜活神,漸漸的你就變得像神,你要得著他的性情。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在敬拜神的事上,敬拜者的性格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原因。若我們要作真實的敬拜者,神要求我們是一個分別的子民,一個聖潔的祭司。 要聖潔的原因很簡單。你可在這幾章中一而再的發現。主說,「我是主你的神。」那就是聖潔的理由。因為他是我們的神,他是我們所敬拜的那一位,所以他要求我們在聖潔中敬拜他。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這是作詩的人說的。我們必須以聖潔的妝飾敬拜神。要不然我們的敬拜就不蒙悅納,它反而給神帶來恥辱,是神所不喜悅的。聖潔的反面不是罪。罪的反面是公義。聖潔的反面乃是俗,是平常。神要我們成為特別。他說,「你們是我獨特的子民。」他把我們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神要求分別。我們需要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我們甚至需要從宗教的世界中分別出來。我們需要從自己裡,從老舊的肉體裡分別出來。我們需要從凡不屬神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我們需要從自己裡,從老舊的肉體裡分別出來。我們需要從凡不屬神的事物中分別出來,好使我們能獻給神。分別或聖潔有兩面意義。一面是從其中分別出來,另一面是分別而歸入。我們從一切不屬神的事物中被分開來,並且我們為著全然歸給神,而被分別開來。這就是聖潔。因此,它要求所有敬拜神的人,在他們裡面要有聖潔的特性。我再說,我們必須聖潔的惟一理由乃是因為神是聖潔的。 對以色列人來說,它偏重於外面的分別。 有某些事時他們不應該作的,有某些事時他們必須作的;而這些使他們有所分別。他們與世界分別開來是因為他們吃什麼和他們不吃什麼。在利未記裡,你發現有不潔淨的東西是他們不應該吃的,這就是為著分別他們。他們所以看外那人像狗,就是因為我們吃不潔淨的食物。對以色列人來說,總是這些外面的事物決定他們是否分別;而如今,我們的分別當然是裡面的事物。乃是在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分別了我們。當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開始生長,我們就變得有更多的分別。它不再是專注於外面的事物的行為。當然它會滿溢都這些外面的事物上;但是毫無疑問的,它必須是從內在生命開始的。逐漸的我們得著了基督的性格。當基督在我們裡面成形時,那把我們從世界和任何不屬神的事物中隔開的牆就越來越高,直到最後,在新耶路撒冷,你要看到全世界從未見過的一堵高牆。它是完全的分別。 聖潔對神的家來說是最重要的。 節期 從利未記二十三章到二十六章,你看見節期的訂定。 敬拜不只是一件私人或個別的事;它也是團體的事。因此以色列人有某些季節他們被呼召一同來聚集親近神、敬拜神,並且全國一同來事奉神。這些就是節期。 當然,我們並不是推行只要團體敬拜而不要個人的敬拜生活。 問題在於今天有許多人把敬拜這件事變成專在主日早晨上禮拜堂的活動,而在一周的其它日子裡卻從不敬拜。 那不是敬拜。因為敬拜乃是一種生活。真實的敬拜者是在靈和真實裡敬拜神。 換言之,它不再是關乎時間和空間的一件事;它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 所是無論你是在家裡,或在辦公室,或在工作場所,不論在那裡,你整個的生活必須是對神的敬拜。這才是敬拜。 它不再是只限制在某時段和地點。 今天許多人仍然如此作,他們想:主日早上,那是敬拜;主日下午,那是休閒活動。 你把敬拜分開了;你把敬拜放在一個格子裡。 一面來說,你明白敬拜是團體的,那是好的。 有一些人不再與其它的人一同敬拜了。他們說:「我敬拜——神與我——我不需要其它的人。」所以他們待在家裡敬拜。 而有些人只打開收音機或電視就算敬拜了。他們不再與人們一同聚會。 神的話很清楚。敬拜是個別的,但也是團體的。神的旨意是要我們經常的一同來聚集敬拜神——團體性的。 (—)安息日 以色列人的這些節期就是,單純的按所定的時候一同來親近神——聖潔的集會(聖會)。 利未記二十三章的時候,有一件有趣的事,就是安息日最先被提起,可是它不在接下來節期的名單上。 實際上,安息日是一個節期,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它卻不與其它的七個成為一組。 這乃是因為安息日是所有其它七個節期的根基,它將其本質分賦在其它上個節期之中。 什麼是安息?安息就是休息。你怎能休息?因為工作已經完成了。基督的工作已經完成了,我們都在基督那已完成工作的好處中。所以我們可以一同來慶祝,那就是聚集在一起。在一起聚會不僅是為要得著一些東西,好使我們安定下來或是使我們能歇息。實際上,當我們都以安息的靈來到一起,我們已經在基督裡得著了安息,所以我們都來慶祝並且歸榮耀給神。 安息日是所有節期的根基,而這一切節期都說到基督和他所為我們作成的一切。 (一)逾越節 基督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參看林前五:7)因為基督的血已經流出,他的血已經灑了,並且我們已經接受了主耶穌的血,所以滅命的天使就越過了我們。我們已經出死亡而進入了生命;都是因為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我們為此感謝神。 (二)無酵節(七日) 與逾越節連在一起的乃是無酵節,我們要用無酵餅來慶祝這個節期——誠實真正的;而不是有酵餅——惡毒、邪惡的。 我們一旦接受基督作我們逾越節的羔羊,我們就開始了這七日的無酵節。 七乃是說到豐滿。我們蒙羔羊的血拯救之時開始,我們的整個人生乃是活在無酵節裡。我們慶祝,我們活著,我們也工作。自那時開始,我們整個生命,無論個別的或團體的,都該是一個無酵節。其中不該有惡毒,不該有邪惡,而應該是全然誠實和實在的。這是我們應該活在神面前的方式。 (三)初熟節 第三個節期是初熟節,搖動的禾捆。猶大人的年頭是大麥收成的時節。 他們收成了大麥,就拿一捆到聖殿裡獻給神,以此慶祝這初熟節。應用在新約時代,它說到復活——我們主耶穌的復活(參看林前十五:20、23)。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他是復活初熟的果子,在他以後是那些信他的人。我們主耶穌不僅過了純淨生活的一生,也不僅死在十字架上成了我們的逾越節,並且他從死裡復活了,所以有一天,我們都要復活。 (四)五旬節 初熟節之後跟著就是五旬節,當然五旬節特別是說到行傳二章。 那裡有一百二十人在樓上聚集禱告,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那屋子。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那就是教會的起頭。那一百二十人成為一個身體的一百二十個肢體。並且這個身體一直在生長,直到有一天,當她完全長成,基督就要回來迎娶她作為他的新婦。 這頭四個節期是在一年的年頭, 然後中間有一段空擋,直到年尾。 -------------------------------------------- 對猶大人來說,七月是一年的年尾。到了年尾,又有三個節期。 (五)吹角節(七月初一) 首先有吹角節。在七月初一祭司要吹角。當然這是以色列國的一種應用,但是我們願意把它應用在基督和我們身上。因此,我們感覺吹角可能是說到更正改教。教會自第一世紀的上旬節以後,她就持續往前,但是逐漸的,教會失去了她的見證,而沉淪在世界中了;然後開始覺醒。所以按歷史來說,可能吹角節是指著十六世紀的更正改教。那時,神的子民中有極大的覺醒,並且這個覺醒一直持續往前。 (六)贖罪日(七月十日) 七月的初十日有贖罪日,是一個大日子。它是一個在神面前悔改、克苦己心的日子,是一個重要的日子,因為這是贖罪的日子。我們能夠把什麼應用在自己身上呢?可能它是指著在末期的時候,神的子民們愈更認識並感謝我們主耶穌的工作;他們越過越多的看見神在他子民們身上那永遠的目的。這個認識和看見,使他們何等自卑,並且在神面前悔改。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越看見神的目的,就越發自卑下來,因為發現我們自己不在對的地位上。 我們何等需要在神面前悔改!因著這個悔改,借著神的恩典,他要興起一班餘民,一班得勝的子民,來回應他的心意。所以,這可能就是贖罪日的意義。 (七)住棚節 當神的兒女們開始住在棚裡時,那就是最後一個節期——住棚節。 這是大大歡樂的時刻,因為他們想起了神在年歲中所為他們成就的。可能,那是指著國度時期。有一日,國度要降臨,神的子民能真正的歡樂,如今是我們刻苦已身的日子,但有一日要成為榮耀的日子;那日,基督要得榮耀,並要領眾子進入榮耀。所以這裡所有的節期都是指團體的敬拜。我們應該來一同感謝主,一同稱頌敬拜他。 奉獻的誓願 二十七章是利未記的一個很合適的結束。 它記載關乎神子民奉獻的誓願。利未記開始於一個祭——那說到基督;而結束於神的子民們因被神的恩慈所感動,被神在基督耶穌裡為他們成就的工作所影響,以致許了奉獻的誓願。換句話說,他們要把自己奉獻給神;不只是他們的東西,他們的房屋,並且是他們自己。這樣作確實是一件對的事。 弟兄姊妹們!當我們明白神為我們成就了何等大的事,也明白基督對我們是何等的意義,而且我們在主裡逐漸成熟,就必然會把自己奉獻給他。這乃是最自發、最自然的事。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我們就都死了;如今我們是為他而活。因他為我們死,為我們活著,所以人們要把他們的生命奉獻給主,把他們自己交給主。 事實上,敬拜乃是奉獻的生活,敬拜就是將你的生命奉獻給主。你為他活,你讓他活在你裡面,你容許他在你身上作他所要作的,你放棄你對自己的權利而讓他有權來管理你。不是你要如何來服事或是你要為他作生命。不!乃是他要在你身上作什麼。那才是敬拜。常我們要作我們自己要作的事時,我們怎能說是在敬拜他呢?我們又怎能說是在服事他,卻照著自己以為好的事來作呢?惟有在奉獻的生活中,他才在我們身上有完全的權利。任何奉獻給神的東西,就失去了它自己的權利。那權利是屬於神的。他可以作任何他喜歡的事。若他要把它丟掉,可以;若他要使用它,好的!完全取決於他。它是奉獻給神的。 然而我們發現即便是把他們的生命奉獻給神,仍然有估定的價值。當我奉獻我自己給神,祭司要調查我,問我的年齡。當他得知我已經超過六十歲,那麼我的價值就減低了。換句話說,那用處減少了。但是當你正在二十或三十歲,你就得著最高的估價。那是照著聖所的秤所估定的。我們都需要奉獻給神,但不是所有的奉獻都有相同的價值,必須照著聖所的秤。這是說到屬靈的成長。我們何等需要在主裡長大!保羅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 我們怎樣成長呢?當然,要借著神的恩典才能成長。若是把恩典拿開,我們就是零。 但神的恩典總是夠用的,是豐富的,它從來不會停止。神的恩典每天都向著我們,而我們應該不斷的成長。 很不幸的,我們時常浪費神的恩典,輕看神的恩典,甚至離開神的恩典。如果這樣,我們就夠不上那度量,我們的奉獻就低於那估價。神沒能照著他應該得著的來得著我們。這是我們應該在神面前多多思量的。我在神面前有價值嗎?他對我的每一件事,都有無比價值,這使我來敬拜他。可是在他為我成就了一切之後,我對他有何價值呢?對他的國度有些價值嗎?對他的目的有些價值嗎?這乃是神在他子民中所要尋找的,他盼望我們對他是極有價值的。但是記住,任何我們的價值都是因著他的恩典;沒有我們可誇口的。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這就是利未記。 禱告: 親愛的天父!你在尋找真實的敬拜者,就是在靈和真實裡淨白的人。 哦,我們何等的感謝讚美你! 為著你在基督耶穌裡所為我們作成的,所為我們預備和供應的,使得我們今天能成為敬拜者; 並且誒我們也真渴慕能成為真實淨白的人。 所以父啊!我們懇求你,若是你喜悅,你能使用這些話來感動我們的心,並且帶我們進入能真正敬拜你的地位中, 而成為真實敬拜的人。 哦,我們何等的讚美並感謝你,因我們能認識你的價值,我們也真盼望能對你成為有些價值,並完全為著你的榮耀。 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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