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0, 2012

走第二里路

走第二里路 By: 薛步遜 5/14/2002 經文﹕「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5:41) 強逼:希臘字ANGGAREUO,源自波斯帝國,一直到羅馬帝國時代,軍隊逼老百姓服務的字眼。 The Living Bible把它譯作「軍方要求」。有的譯本則沒有著重強逼是來自軍隊或政府。 King James Version譯作 「無論誰強逼你」,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譯為「任何人強逼你」, Contemporary English Version則譯明為「如果一個兵士強迫替他背包袱」。 里:羅馬里比英里短一點。 耶穌提出「強逼走路」的事例,對於當時的人都非常明瞭,不少人親身經歷過,因為羅馬軍隊隨時強逼人民替他們服務。 耶穌用他們所熟悉的事例,表達祂的「超越」的人生觀﹕「有人強逼你走一里,你就超越到二里。」 今時今日,我們跟從耶穌的人,隨處都會碰上走第二里路的挑戰。 第一里路是強逼的,是定規的,是非作不可的一種任務。 不管那任務是來自政府,來自你任職的公司、機構或來自你所屬的社團、教會;甚至來自家庭等。 他們對你的任何形式的要求、託付等等。我們把這一切都概括為「第一里」,即是任何人對你所要求的「起碼責任」。 不管你高不高興作,那是不能擺脫的。 主耶穌的教訓,要我們超越第一里的界線,走第二里。 第一里路是「律法」。 生活在律法底下的,必須刻板式的應付、遵守一些規條。例如機構有規章,公司有條例。凡屬機構、公司的雇員,都必須遵守規章條例。 所以,雇員若照章行事,便完成應完成的第一里路。 第二里路是超越律法,生活在「恩典」中,滿有愛的激勵和愛的行動。除完成起碼的責任外,自發性的走第二里路。 第一里路是謀生活,解決現實的民生問題。這是人生極正常的幹活行徑。通常稱它為「職業」。 第二里路卻不然,它的目標,不只為爭取溫飽那麼簡單。 無論站在什麼職責崗位上,總把它看為一種事業,看為人生天職。 職業(Occupation)乃謀職餬口。 事業(Vocation)非只為餬口,乃具有建設性的使命感。 故此,無論你我投入什麼樣的行業,都可用這個概念去衡量。例如做教師的,每天授課改作業,是起碼的第一里,走完便可交差。 然而,若認為擔任教師是他的事業,則完全不同。 教師要和學生生活在一起,或者密切的來往。隨時留意並指導學生的操行。 教師除灌輸智育之外,還要授以德育、群育等做人的道理。教師看他的教育工作是培養人材的事業。 以此類推,社會上各階層、各行業,在其所站的崗位上,有沒有超越第一里路再走入第二里,其結果是截然不同的。 讓我講個真實故事,說明一般人的觀念,最多是做完「強逼」的級數,圓滿交差為止。 故事﹕在60年代的後期,我在泰國吞武里開辦普益社(Christian Center)。 那時,吞武里市區,大興土木,增築馬路。 築路工人按照規定,每天上午九時開工,下午五時收工,不准遲到,不准早退,天天如是。 不過每天在九時前或五時後所發生的事,工人不聞不問。 他們只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做該做的事和按期領薪,惟此而已。 有一天,正是下午五點時分,忽然黑雲滿天,大雨將臨。工地上擺著一包包的洋灰和一堆堆的細砂。 這些洋灰和細砂,極需要在大雨來臨之前用油布把它蓋好,免致被雨水沖去。 然而,這些工人都已準備收工,毫不著急處理善後。 不一會,大雨淋漓,大家眼巴巴看著洋灰被大雨淋濕,細砂被雨水沖走。 工地就在我們普益社對面,我親眼看到所發生的情境,忍無可忍,急忙跑過去,問他們為什麼不搶救那些洋灰和細砂﹖ 他們的回答是﹕「那些東西是政府的……」。 事雖隔多年,但每逢我回憶那情那境,心裡總懷不平。那些工人的意念,說明了大多數人的心態。 耶穌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你就同他走二里」。 第一里是屬人的,很現實,擔心吃虧,可避免則避免。 第二里是耶穌指示的,是屬神的。它涵蓋犧牲、吃虧、受苦、捨己。第一里路寬闊,走的人多。第二里路狹窄,走的人少。 為什麼主耶穌吩咐我們走第二里路﹖因為它是生命的道路。 犧牲、吃虧、受苦、捨己,是表面上的,在它的背後,呈現無限的豐盛和榮耀。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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