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2, 2013

一瓶玻璃瓶裝啤酒就可被罰

依據新的處罰規定,警政署說, 一名體重70公斤成年人,平均喝超過一瓶玻璃瓶裝啤酒,就可能被罰,喝兩瓶以上可能移送法辦; 明日凌晨零時將開始執法,不過,雖然每人體質不同,參考值不會相同。 總統11日公布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刑法第185條之3,依新公布修正條文規定, 酒測每公升酒精濃度若超過0.25毫克(原規定為0.55毫克),也就是喝超過兩瓶啤酒即可能構成犯罪, 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若致人重傷則可處最高7年;致人於死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網址: 二瓶啤酒就坐牢 酒駕嚴罰明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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