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5, 2013

魅力 glamour

魅力glamour:馬克斯· 韋伯定義「魅力」為 「人格的某種特質,使某人顯得與凡人不同,且被看作擁有超自然,超人或至少非凡能力或特性的人。 凡人無法獲得它們,而它們會被視為擁有神聖的源頭 (或至少神奇), 而擁有他們的人因此便被認定為領袖......該些能力或特性是否最終在道德、 美學及其他同樣層面的評價上站得住腳,非本定義所關注之事情。」 魅力型權威則是:建基於領袖「超凡的個人特質、神奇的洞見或成就,並吸引跟隨者盡忠和服從」之權力。 由是觀之,權威幾近完全建基於領袖,而領袖因為任何理由的消失,都可以使管治的權威立時瓦解。 因其權威獨特而又欠缺組織之特性,致使魅力型權威很大程度依賴對權威合法性之個人觀感。 例如一個宗教領域的魅力型領袖就需要一個不被挑戰的信念支撐,如「一個曾與上帝相遇的先知或行者」。 若此信念減弱,魅力型領袖之權力則可很快消散,致使這種權威顯得不穩定。 ----------------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德國的政治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 他被公認是現代社會學和公共行政學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 韋伯最初在柏林洪堡大學開始教職生涯,並陸續於維也納大學、慕尼黑大學等大學任教。 他對於當時德國的政界影響極大,曾前往凡爾賽會議代表德國談判, 並且參與了威瑪共和國憲法(即威瑪憲法)的起草設計。 ------------ 《威瑪憲法》(德:Weimarer Verfassung)是德國威瑪共和國時期(1919年—1933年)的憲法, 也是德國歷史上,第一部實現民主制度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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