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4, 2013

公案三類:矛盾的、不可說的、與混用的

「KOAN」,佛家語,是「公案」﹑「話頭」﹑「以心印心」的意思。 KOAN+以自然與原生文化為探索的母體,在這母體中用心感受並真實表達, 企圖讓作品由土地慢慢”滋養”出來。並以集體創作模式來進行所有的設計工作, 期待創造出一種介質,一頭連結到人們用以感受的心,另一頭連結意識中莫可名狀等待察覺的意涵。 如詩詞,如音樂,如一段「話頭」(KOAN) 公案,禪語,指禪宗祖師的一段言行,或是一個小故事,通常是與禪宗祖師開悟過程,或是教學片斷相關。 公案的原義為中國古代官府的判決文書,臨濟宗以參公案作為一種禪修方式, 希望參禪者如法官一樣,判斷古代祖師的案例,以達到開悟,又稱公案禪。 三種類型的公案:矛盾的、不可說的、與混用的 禪宗語錄中,古來就一直困擾學者的,是為數不少的「矛盾」與「不可說」的公案。 所謂「矛盾」的公案,是指禪師們透過矛盾的語詞或動作,來表達他們所體悟的禪理。 例如,底下即是一個典型的實例;在這個實例當中,南北朝時代的一個禪師── 善慧大士(傅翕),利用一首句句矛盾的禪詩,來表達他所體悟的禪理: 空手把鋤頭 步行騎水牛 人從橋上過 橋流水不流。 另外,用行動來傳達「矛盾」之信息的例子,在禪宗的語錄當中,比比皆是。 例如,雪峰義存(西元822-908年)和他的徒弟玄沙師備之間,有一段故事,即是最佳的典範:  (雪峰義存禪)師一日在僧堂內燒火,閉卻前後門,乃叫曰:『救火!救火!』玄沙將一片柴,從□櫺中拋入。 師便開門。 事實上,比雪峰義存稍早的另外一位禪師──趙州從諗(西元777-897年),和他的師父南泉普願, 師兄弟黃□希運之間,也有一段異曲同工之妙的公案: (趙州從諗禪)師作火頭,一日,閉卻門,燒滿屋煙。 叫云:『救火!救火!』時大眾俱到,師云:『道得即開門。 』眾皆無對。 南泉將鎖匙於□間過與師,師便開門。 又到黃□,黃□見來,便開方丈門。師乃把火於法堂內叫云:『救火!救火!』 黃□開門捉住云:『道!道!』師云:『賊過後張弓!』 在雪峰義存的那個例子當中,雪峰在室內燒火,玄沙本來應該提水滅火,但是, 他卻「矛盾地」投了一片木柴,火上加火;而更奇怪的是,雪峰卻因此「得救」了,開門出來。 其次,在趙州從諗的例子當中,共有兩段故事: 其一是從諗閉門燒火,師父南泉把「鎖匙」投入室內,因而「救」了從諗。 依大正藏的註釋,引文中的「鎖匙」兩字,在較早的明本『景德傳燈錄』當中,略為「鎖」字。 南泉為了救火,本來應該直接用鎖匙從外面開門的,但是,他卻把鎖匙投到了室內。 而在明本中,更「矛盾地」投給趙州一把鎖,趙州卻因而「得救」了。 趙州從諗的例子當中,還有後半段公案:他的師兄弟黃□為了救火,進到著火的法堂大喊「道!道!」, 趙州卻告訴他的師兄弟說:你來遲了一步(賊過後張弓)! 換句話說,當黃□並沒有用「矛盾」的行動來「救」趙州時,趙州認為他自己並沒有被「救」。 因此,趙州的公案雖然分成了兩段,但是二者都是試圖透過「矛盾」的動作,來詮釋禪師們所體悟的真理; 只不過前半段採取了正面的詮釋方法,而後半段則應用了反面的表達手段罷了。 就這樣看來,趙州的公案和雪峰的故事,並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綜上所述,禪師們為了表達他們內心所體悟的真理,往往用矛盾的語句 或矛盾的動作,來完成這種意圖。而這些矛盾的語句和動作,往往困擾了人們。 另一類困擾人們的公案,是明文說其「不可說」或以動作表示其「不可說」的例子。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自然是「拈花微笑」的公案;這則公案,最早的出處應該是來自一部疑偽經── 『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經文說:爾時,娑婆世界主大梵王,名曰方廣,以三千大千世界成 就之根,妙法蓮金光明大婆羅華,捧之上佛....爾時,如 來坐此寶座,受此蓮華,無說無言,但拈蓮華,入大會中 ,八萬四千人天。時,大眾皆止默然。於時,長老摩訶迦 葉見佛拈華示眾佛事,即今廓然,破顏微笑。佛即告言: 『是也!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 ,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總持任持,凡夫成佛,第一義諦 ,今方付屬摩訶迦葉。』言已默然。 在這則有名的公案當中,禪師們透過釋迦的口,明白地宣稱 「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的真理,已經在釋迦拈花、迦葉微笑的 默默無語當中,傳遞了下來。這似乎是一則迷人的公案,以致與 之類似的公案,屢屢出現在禪宗的語錄當中;例如,菩提達摩傳 法給慧可的經過,也是這樣「不可說、不可說」的: (菩提達摩)欲西返天竺,乃命門人曰:『時將至矣,汝等 蓋(盍?)各言所得乎?』時門人道副對曰:『如我所見, 不執文字,不離文字,而為道用。』師曰:『汝得吾皮。 』尼總持曰:『我今所解,如慶喜見阿□佛國,一見更不 再見。』師曰:『汝得吾肉。』道育曰:『四大本空,五 陰非有;而我見處,無一法可得。』師曰:『汝得吾骨。 』最後,慧可禮拜後,依位而立。師曰:『汝得吾髓!』 乃顧慧可而告之曰:『昔如來以正法眼付迦葉大士,展轉囑累,而至於我,我今付汝,汝當護持。 並授汝袈裟,以為法信。各有所表,宜可知矣!』 可曰:『請師指陳。』師曰:『內傳法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 在這個例子當中,慧可採取「不可說」的方式,(亦即只禮 拜而不說話的方式,)來表達他內心所體悟的真理,因而獲得了 達摩的印可,傳給他禪宗第二代祖師的位子。這和迦葉利用微笑 而「不可說」的方式,因而獲得釋迦所付託給他的「正法眼藏」 ,是完全同一意趣的。 行文至此,我人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禪師們往往用兩種令 人困擾的方式,來表達他們內心所體悟的真理。這兩種方式是: (一)用「矛盾」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悟的真理;(二) 用「不可說」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的真理。事實上, 禪師們還往往把這兩種方式交互混用,而成為第三種方式:(三) 用「矛盾」而且「不可說」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悟的 真理。底下即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山匡仁禪)師聞福州大溈安和尚示眾曰:『有句、無句 ,如藤倚樹。』師特入嶺,到彼。值溈泥壁,便問:『承 聞和尚道,有句、無句,如藤依樹,是否?』溈曰:『是 。』師曰:『忽遇樹倒藤枯,句歸何處?』溈放下泥槃, 呵呵大笑歸方丈。師曰:『某甲三千里賣卻布單,特為此 事而來,和尚何得相弄?』溈喚侍者取二百錢,與這上座 去,遂囑曰:『向後有獨眼龍,為子點破在。』....後聞 婺州明招謙和尚出世,(原註:謙眇一目,)徑往禮拜。招 問:『甚處來?』師曰:『閩中來。』招曰:『曾到大溈 否?』師曰:『到。』招曰:『有何言句?』師舉前話。 招曰:『溈山可謂頭正尾正,祗是不遇知音!』師亦不省 。復問:『忽遇樹倒藤枯,句歸何處?』招曰:『卻使溈 山笑轉新!』師於言下大悟,乃曰:『溈山元來笑裏有刀 !』遙望禮拜悔過。(10) 在這則公案當中,「有句」和「無句」是互相矛盾、對立的 兩個概念。在現實的世界裡,任何一件事物如果是「有」,它就 不可能是無;反之,如 果是「無」,它就不可能是有。但是,事實上,這一對矛盾而不 可兩立的概念,卻是「如藤依樹」,彼此相互依持而存在。也就 是說,「有」是相對於「無」而說的;沒有「無」就不可能說「 有」。反之,「無」也是相對於「有」而說的;沒有「有」,就 不會有「無」。文中所謂「樹倒藤枯」,意思是指相互依存的這 種情況不再存在的時候,亦即在一種絕對的解脫狀況之下。在這 種狀況之下,「有」與「無」兩句的矛盾、對立還存在嗎?對這 一問題,大溈禪師以「不可說」的一笑,來做為他的回答。顯然 ,□山匡仁並沒有體悟大溈的何以「不可說」而笑。一直到他後 來把同一問題去請教婺州明招謙和尚時,他才真正地開悟。明招 的回答是「卻使溈山笑轉新」,意思是大溈又要笑你了。也就是 說,明招並沒有正面的回答,事實上他也可以像大溈一樣,採用 「不可說」的一笑來回答。 像這樣,一方面採用矛盾的語詞、動作,二方面又採用「不 可說」的方式,來表達真理的公案,在禪宗的語錄當中,也是常 見的。底下就是另外一個例子。 僧參次,(江西道一禪)師乃畫一圓相云:『入也打,不入也打!』僧纔入,師便打。 僧云:『和尚打某甲不得!』師靠拄杖,休去。 在這則公案當中,大溈的「有句」與「無句」,被換成了圓相內與圓相外, 亦即「入(圓相內)」與「不入(圓相內)」。依照一般的常識,圓相內不對時,圓相外一定對; 反之,圓相外不對時,圓相內一定對。但是,道一禪師卻說:「入也打,不入也打!」顯然,他認為二者都不對。 道一利用了「內」與「外」的矛盾、對立,來表達真理的所在,但他卻不曾把它的真正所在說出來, ──道一除了用「矛盾」的方法之外,還用了「不可說」的方法,試圖指出他所體悟的真理是什麼。 禪宗公案的困擾人們,有些是因為禪師們所要表達的「境界」太過高深(非現實經驗當中的事物), 有些是因為語詞的難解(方言、象徵意義之語詞等);但是, 有些則是屬於上面所舉出的三種表達方式──矛盾的、不可說的,以及二者混用的方式。 鈴木大拙(D.T. Suzuki)以為,禪師們之所以常用這三種令人困擾的方式來傳達禪理, 是因為一般的日常語言和邏輯,有其特有的限制。 他在「禪佛教」(Zen Buddhism)一文中,曾經引用『楞伽經』(Lankavatara Sutra)中的一段話, 來證明他的這一看法:「究極的真理(Paramartha)是由聖智(Aryavijna)所證得的內在體驗狀態, 而且,由於它超越了語言與思辨的範圍,因此不是它們所能確切表達的。」他甚至在「禪:答胡適博士」 (Zen:A Reply to Dr. Hu Shih)一文當中說:「我們一般推論: A是A,因為A是A;或A是A,所以A是A。 禪同意或接受這種推論方式,但是,禪有它自己的方式,這種方式並不是一般可以接受的方式。 禪會說:A是A,因為A不是A;或A不是A,所以A是A。」 鈴木大拙的意思,顯然認為禪的真理,在日常語言與一般推 理之外。也就是說,在語言與邏輯所無法達到的地方,有一真實 的真理存在。受到鈴木大拙所影響的現今歐美學界,儘管從不同 的角度來理解禪,但是仍然脫離不了鈴木的基本看法。 例如,佛洛姆(E. Fromm)在「心理分析與禪佛教」(Psychoanalysis and Zen Buddhism)一文當中, 指出語言(language)、邏輯(logic)、和禁忌(taboos)等三種層面,構成了一個「被社會所制約的過濾器」 (filter of socially conditioned),使得我人無法經驗到許多心理現象。 這些無法經驗到的心理現象,即是令人煩惱的「潛意識」(unconsciousness)。 而禪,就是撤除由這三方面所構成的過濾器,使潛意識變成「意識」(consiousness)。 明顯地,佛洛姆所了解的禪,和鈴木大拙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他們基本上都認為,日常的語言、邏輯以及禁忌都是有缺陷的,我人無法透過它們,來體悟真理, 也就是說,有一個真實的真理,存在於語言和邏輯之外。 從前文所分析過的三種公案當中,筆者發現,確實有些公案是在傳達這種信息; 但是,筆者在下文還要進一步指出:這些公案不但在傳達真理「存在」於語言與邏輯之外, 而且還試圖告訴我人,絕對的真理是「不存在」的──「空」。 ------------------------------------------------------------------- 趙州從諗禪師,禪風恬淡樸實,人稱趙州古佛。 一個未開悟的僧人問趙州從諗禪師:「我自己是什麼樣子?哪個才是我自己?」 從諗禪師說:「你喝粥了嗎?」 僧人回答:「我喝完了!」 從諗禪師說:「喝完粥了?那麼洗碗去吧!洗了碗就能找到自己了。」 對現代人來說,最「時髦」的一種痛苦無疑是迷失自己,無論是詩人、作家、流行歌手,還是上班族、開業族、BOBO族,都會很深沉地說自己是迷惘和失落的一代。他們會說在都市的霓虹燈中尋不到自己的足跡,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不知道自己該到哪裡去。 你可以說他們是在無病呻吟,但他們的確不快樂,他們之中的一些人的確在光怪陸離的現代城市中迷失了自我。怎麼才能找回自我呢?怎樣才能找回那些遺失的快樂呢? 希望你們能從下面這則故事中獲得啟示: 一群年輕人到處尋找快樂,卻遇到許多煩惱、憂愁和痛苦。他們向蘇格拉底請教,快樂到底在哪裡?蘇格拉底說:「你們還是先幫我造一條船吧!」 這幫年輕人暫時把尋找快樂的事放到一邊,找來造船的工具,用了四十九天,鋸到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樹,挖空樹心,造出一條獨木舟。獨木舟下水之後,他們把蘇格拉底請上船,一邊合力蕩槳,一邊齊聲高歌。 蘇格拉底問:「孩子們,你們快樂嗎?」 他們齊聲回答:「我們快樂極了!」 蘇格拉底道:「快樂就是這樣,它往往在你為一個明確的目標忙得無暇他顧的時候突然來訪。」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就是永遠不要幻想借助空想去尋找自己、尋找快樂,而要在行動中尋找自己、尋找快樂。 哪怕是像喝粥洗碗這樣簡單的行動,只要我們用心去做,就能參悟出很重要的禪理,並在不經意間找回自己,找回我們本該擁有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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