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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27, 2014
公案又曰因緣
Koan
公案本義為官府中判決是非之案例。禪宗將歷代高僧之言行記錄下來,作為坐禪者之指示,
久之亦成為一種思考之對象,或修行坐禪者之座右銘。
此種言行錄一如政府之正式布告,尊嚴不可侵犯,又可啟發思想,供人研究,並作為後代依憑之法式,故稱公案。
禪家應於佛祖所化之機緣,而提起越格之言語動作之垂示也。後人稱之,名為公案。又曰因緣。
Wednesday, July 2, 2014
悖論paradox,公案koan
阿喀琉斯(Achilles)悖論
動得最慢的物體不會被動得最快的物體追上。
由於追趕者首先應該達到被追者出發之點,
此時被追者已經往前走了一段距離。
因此被追者總是在追趕者前面。
飛矢不動悖論
一支飛行的箭是靜止的。
由於每一時刻這隻箭都有其確定的位置因而是靜止的,
因此箭就不能處於運動狀態。
游行隊伍悖論
一半的時間等於一個時間。
三個隊列A,B,C。
A靜止,
B和C向相反方向運動,
在一個最小時間單位內,B向左移動了一個距離單位, C向右移動了一個距離單位。
於是對B而言C就移動了兩個距離單位。
因此必有一個使C相對於B的位置移動一個距離單位所需的時間,否則半個時間單位將等於一個時間單位。
都是芝諾(Zeno)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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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惠能(AD638-713)
门下五大弟子. 南阳慧忠 • 菏泽神会 • 永嘉玄觉 • 南岳怀让 • 青原行思.
六祖惠能之後的250年中,禪機盛行,從惠能弟子群,
第四傳趙州、黃檗、溈山,
第五傳臨濟、仰山、德山等,皆用這種頓悟法門,令許多人開悟。
所謂禪機,便是禪師們靈活運用棒喝、豎拂、揚眉、張目、示圓相、反詰語等手段,
應機而使弟子放下我執,進入悟境。
但是後來的人,就沒辦法不用某種固定 的方法而開悟了。
故而有參「公案koan」、看「話頭」的方法出現。
這些公案的發生,便是禪機的故事,
但在禪機盛行時代,無人重複來用它們,故不必參公案,
嗣後有人重複追詢那些開悟的案例而開悟,
即是形成參公案的方法了。
是在西元10-11世紀,那便是汾陽的《先賢一百則》使用集子內的故事來發疑問:
「為什麼祖師們如此這般一番,就開悟了?」這樣不斷地反覆問下去,就叫作參公案。
當修行到某個階段,師父會指點弟子該參哪則公案,參了這個公案會幫助弟子進一步上升;
如果是一位不高明的師父,隨便給了個公案,不能對機,弟子參了也不會有效果。
「參公案」不是猜測揣摩,不是用頭腦推敲思索,不能用常識及佛學的知識來解釋它。
許多人為解釋公案,而出了很多書,那都只是在解釋,而不是在「參」,這對悟境是不相干的。
那麼,公案可以解釋嗎?可以的,但是對於禪修的功能而言,分析公案是沒有作用的。
在未得親自悟透之前,公案僅是一種工具,悟透之後,才能發現其活活潑潑的精神所在。
親自悟透禪宗祖師們的過去發生過的開悟的案例,用知識的推理或想像,不能達成目的,
必定要對公案中的話題,起大疑情,只發問而不能自行以推理方式來求取答案。
公案參悟以後,也無法用語言文字和盤托出以示人,
只能向比自己高或和自己相等的人,「比手劃腳」求印證,這叫作心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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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December 4, 2013
公案三類:矛盾的、不可說的、與混用的
「KOAN」,佛家語,是「公案」﹑「話頭」﹑「以心印心」的意思。
KOAN+以自然與原生文化為探索的母體,在這母體中用心感受並真實表達,
企圖讓作品由土地慢慢”滋養”出來。並以集體創作模式來進行所有的設計工作,
期待創造出一種介質,一頭連結到人們用以感受的心,另一頭連結意識中莫可名狀等待察覺的意涵。
如詩詞,如音樂,如一段「話頭」(KOAN)
公案,禪語,指禪宗祖師的一段言行,或是一個小故事,通常是與禪宗祖師開悟過程,或是教學片斷相關。
公案的原義為中國古代官府的判決文書,臨濟宗以參公案作為一種禪修方式,
希望參禪者如法官一樣,判斷古代祖師的案例,以達到開悟,又稱公案禪。
三種類型的公案:矛盾的、不可說的、與混用的
禪宗語錄中,古來就一直困擾學者的,是為數不少的「矛盾」與「不可說」的公案。
所謂「矛盾」的公案,是指禪師們透過矛盾的語詞或動作,來表達他們所體悟的禪理。
例如,底下即是一個典型的實例;在這個實例當中,南北朝時代的一個禪師──
善慧大士(傅翕),利用一首句句矛盾的禪詩,來表達他所體悟的禪理:
空手把鋤頭 步行騎水牛
人從橋上過 橋流水不流。
另外,用行動來傳達「矛盾」之信息的例子,在禪宗的語錄當中,比比皆是。
例如,雪峰義存(西元822-908年)和他的徒弟玄沙師備之間,有一段故事,即是最佳的典範:
(雪峰義存禪)師一日在僧堂內燒火,閉卻前後門,乃叫曰:『救火!救火!』玄沙將一片柴,從□櫺中拋入。
師便開門。
事實上,比雪峰義存稍早的另外一位禪師──趙州從諗(西元777-897年),和他的師父南泉普願,
師兄弟黃□希運之間,也有一段異曲同工之妙的公案:
(趙州從諗禪)師作火頭,一日,閉卻門,燒滿屋煙。
叫云:『救火!救火!』時大眾俱到,師云:『道得即開門。 』眾皆無對。
南泉將鎖匙於□間過與師,師便開門。
又到黃□,黃□見來,便開方丈門。師乃把火於法堂內叫云:『救火!救火!』
黃□開門捉住云:『道!道!』師云:『賊過後張弓!』
在雪峰義存的那個例子當中,雪峰在室內燒火,玄沙本來應該提水滅火,但是,
他卻「矛盾地」投了一片木柴,火上加火;而更奇怪的是,雪峰卻因此「得救」了,開門出來。
其次,在趙州從諗的例子當中,共有兩段故事:
其一是從諗閉門燒火,師父南泉把「鎖匙」投入室內,因而「救」了從諗。
依大正藏的註釋,引文中的「鎖匙」兩字,在較早的明本『景德傳燈錄』當中,略為「鎖」字。
南泉為了救火,本來應該直接用鎖匙從外面開門的,但是,他卻把鎖匙投到了室內。
而在明本中,更「矛盾地」投給趙州一把鎖,趙州卻因而「得救」了。
趙州從諗的例子當中,還有後半段公案:他的師兄弟黃□為了救火,進到著火的法堂大喊「道!道!」,
趙州卻告訴他的師兄弟說:你來遲了一步(賊過後張弓)!
換句話說,當黃□並沒有用「矛盾」的行動來「救」趙州時,趙州認為他自己並沒有被「救」。
因此,趙州的公案雖然分成了兩段,但是二者都是試圖透過「矛盾」的動作,來詮釋禪師們所體悟的真理;
只不過前半段採取了正面的詮釋方法,而後半段則應用了反面的表達手段罷了。
就這樣看來,趙州的公案和雪峰的故事,並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綜上所述,禪師們為了表達他們內心所體悟的真理,往往用矛盾的語句
或矛盾的動作,來完成這種意圖。而這些矛盾的語句和動作,往往困擾了人們。
另一類困擾人們的公案,是明文說其「不可說」或以動作表示其「不可說」的例子。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自然是「拈花微笑」的公案;這則公案,最早的出處應該是來自一部疑偽經──
『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經文說:爾時,娑婆世界主大梵王,名曰方廣,以三千大千世界成
就之根,妙法蓮金光明大婆羅華,捧之上佛....爾時,如
來坐此寶座,受此蓮華,無說無言,但拈蓮華,入大會中
,八萬四千人天。時,大眾皆止默然。於時,長老摩訶迦
葉見佛拈華示眾佛事,即今廓然,破顏微笑。佛即告言:
『是也!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
,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總持任持,凡夫成佛,第一義諦
,今方付屬摩訶迦葉。』言已默然。
在這則有名的公案當中,禪師們透過釋迦的口,明白地宣稱
「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的真理,已經在釋迦拈花、迦葉微笑的
默默無語當中,傳遞了下來。這似乎是一則迷人的公案,以致與
之類似的公案,屢屢出現在禪宗的語錄當中;例如,菩提達摩傳
法給慧可的經過,也是這樣「不可說、不可說」的:
(菩提達摩)欲西返天竺,乃命門人曰:『時將至矣,汝等
蓋(盍?)各言所得乎?』時門人道副對曰:『如我所見,
不執文字,不離文字,而為道用。』師曰:『汝得吾皮。
』尼總持曰:『我今所解,如慶喜見阿□佛國,一見更不
再見。』師曰:『汝得吾肉。』道育曰:『四大本空,五
陰非有;而我見處,無一法可得。』師曰:『汝得吾骨。
』最後,慧可禮拜後,依位而立。師曰:『汝得吾髓!』
乃顧慧可而告之曰:『昔如來以正法眼付迦葉大士,展轉囑累,而至於我,我今付汝,汝當護持。
並授汝袈裟,以為法信。各有所表,宜可知矣!』
可曰:『請師指陳。』師曰:『內傳法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
在這個例子當中,慧可採取「不可說」的方式,(亦即只禮
拜而不說話的方式,)來表達他內心所體悟的真理,因而獲得了
達摩的印可,傳給他禪宗第二代祖師的位子。這和迦葉利用微笑
而「不可說」的方式,因而獲得釋迦所付託給他的「正法眼藏」
,是完全同一意趣的。
行文至此,我人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禪師們往往用兩種令
人困擾的方式,來表達他們內心所體悟的真理。這兩種方式是:
(一)用「矛盾」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悟的真理;(二)
用「不可說」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的真理。事實上,
禪師們還往往把這兩種方式交互混用,而成為第三種方式:(三)
用「矛盾」而且「不可說」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悟的
真理。底下即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山匡仁禪)師聞福州大溈安和尚示眾曰:『有句、無句
,如藤倚樹。』師特入嶺,到彼。值溈泥壁,便問:『承
聞和尚道,有句、無句,如藤依樹,是否?』溈曰:『是
。』師曰:『忽遇樹倒藤枯,句歸何處?』溈放下泥槃,
呵呵大笑歸方丈。師曰:『某甲三千里賣卻布單,特為此
事而來,和尚何得相弄?』溈喚侍者取二百錢,與這上座
去,遂囑曰:『向後有獨眼龍,為子點破在。』....後聞
婺州明招謙和尚出世,(原註:謙眇一目,)徑往禮拜。招
問:『甚處來?』師曰:『閩中來。』招曰:『曾到大溈
否?』師曰:『到。』招曰:『有何言句?』師舉前話。
招曰:『溈山可謂頭正尾正,祗是不遇知音!』師亦不省
。復問:『忽遇樹倒藤枯,句歸何處?』招曰:『卻使溈
山笑轉新!』師於言下大悟,乃曰:『溈山元來笑裏有刀
!』遙望禮拜悔過。(10)
在這則公案當中,「有句」和「無句」是互相矛盾、對立的
兩個概念。在現實的世界裡,任何一件事物如果是「有」,它就
不可能是無;反之,如
果是「無」,它就不可能是有。但是,事實上,這一對矛盾而不
可兩立的概念,卻是「如藤依樹」,彼此相互依持而存在。也就
是說,「有」是相對於「無」而說的;沒有「無」就不可能說「
有」。反之,「無」也是相對於「有」而說的;沒有「有」,就
不會有「無」。文中所謂「樹倒藤枯」,意思是指相互依存的這
種情況不再存在的時候,亦即在一種絕對的解脫狀況之下。在這
種狀況之下,「有」與「無」兩句的矛盾、對立還存在嗎?對這
一問題,大溈禪師以「不可說」的一笑,來做為他的回答。顯然
,□山匡仁並沒有體悟大溈的何以「不可說」而笑。一直到他後
來把同一問題去請教婺州明招謙和尚時,他才真正地開悟。明招
的回答是「卻使溈山笑轉新」,意思是大溈又要笑你了。也就是
說,明招並沒有正面的回答,事實上他也可以像大溈一樣,採用
「不可說」的一笑來回答。
像這樣,一方面採用矛盾的語詞、動作,二方面又採用「不
可說」的方式,來表達真理的公案,在禪宗的語錄當中,也是常
見的。底下就是另外一個例子。
僧參次,(江西道一禪)師乃畫一圓相云:『入也打,不入也打!』僧纔入,師便打。
僧云:『和尚打某甲不得!』師靠拄杖,休去。
在這則公案當中,大溈的「有句」與「無句」,被換成了圓相內與圓相外,
亦即「入(圓相內)」與「不入(圓相內)」。依照一般的常識,圓相內不對時,圓相外一定對;
反之,圓相外不對時,圓相內一定對。但是,道一禪師卻說:「入也打,不入也打!」顯然,他認為二者都不對。
道一利用了「內」與「外」的矛盾、對立,來表達真理的所在,但他卻不曾把它的真正所在說出來,
──道一除了用「矛盾」的方法之外,還用了「不可說」的方法,試圖指出他所體悟的真理是什麼。
禪宗公案的困擾人們,有些是因為禪師們所要表達的「境界」太過高深(非現實經驗當中的事物),
有些是因為語詞的難解(方言、象徵意義之語詞等);但是,
有些則是屬於上面所舉出的三種表達方式──矛盾的、不可說的,以及二者混用的方式。
鈴木大拙(D.T. Suzuki)以為,禪師們之所以常用這三種令人困擾的方式來傳達禪理,
是因為一般的日常語言和邏輯,有其特有的限制。
他在「禪佛教」(Zen Buddhism)一文中,曾經引用『楞伽經』(Lankavatara Sutra)中的一段話,
來證明他的這一看法:「究極的真理(Paramartha)是由聖智(Aryavijna)所證得的內在體驗狀態,
而且,由於它超越了語言與思辨的範圍,因此不是它們所能確切表達的。」他甚至在「禪:答胡適博士」
(Zen:A Reply to Dr. Hu Shih)一文當中說:「我們一般推論: A是A,因為A是A;或A是A,所以A是A。
禪同意或接受這種推論方式,但是,禪有它自己的方式,這種方式並不是一般可以接受的方式。
禪會說:A是A,因為A不是A;或A不是A,所以A是A。」
鈴木大拙的意思,顯然認為禪的真理,在日常語言與一般推
理之外。也就是說,在語言與邏輯所無法達到的地方,有一真實
的真理存在。受到鈴木大拙所影響的現今歐美學界,儘管從不同
的角度來理解禪,但是仍然脫離不了鈴木的基本看法。
例如,佛洛姆(E. Fromm)在「心理分析與禪佛教」(Psychoanalysis and Zen Buddhism)一文當中,
指出語言(language)、邏輯(logic)、和禁忌(taboos)等三種層面,構成了一個「被社會所制約的過濾器」
(filter of socially conditioned),使得我人無法經驗到許多心理現象。
這些無法經驗到的心理現象,即是令人煩惱的「潛意識」(unconsciousness)。
而禪,就是撤除由這三方面所構成的過濾器,使潛意識變成「意識」(consiousness)。
明顯地,佛洛姆所了解的禪,和鈴木大拙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他們基本上都認為,日常的語言、邏輯以及禁忌都是有缺陷的,我人無法透過它們,來體悟真理,
也就是說,有一個真實的真理,存在於語言和邏輯之外。
從前文所分析過的三種公案當中,筆者發現,確實有些公案是在傳達這種信息;
但是,筆者在下文還要進一步指出:這些公案不但在傳達真理「存在」於語言與邏輯之外,
而且還試圖告訴我人,絕對的真理是「不存在」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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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州從諗禪師,禪風恬淡樸實,人稱趙州古佛。
一個未開悟的僧人問趙州從諗禪師:「我自己是什麼樣子?哪個才是我自己?」
從諗禪師說:「你喝粥了嗎?」
僧人回答:「我喝完了!」
從諗禪師說:「喝完粥了?那麼洗碗去吧!洗了碗就能找到自己了。」
對現代人來說,最「時髦」的一種痛苦無疑是迷失自己,無論是詩人、作家、流行歌手,還是上班族、開業族、BOBO族,都會很深沉地說自己是迷惘和失落的一代。他們會說在都市的霓虹燈中尋不到自己的足跡,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不知道自己該到哪裡去。
你可以說他們是在無病呻吟,但他們的確不快樂,他們之中的一些人的確在光怪陸離的現代城市中迷失了自我。怎麼才能找回自我呢?怎樣才能找回那些遺失的快樂呢?
希望你們能從下面這則故事中獲得啟示:
一群年輕人到處尋找快樂,卻遇到許多煩惱、憂愁和痛苦。他們向蘇格拉底請教,快樂到底在哪裡?蘇格拉底說:「你們還是先幫我造一條船吧!」
這幫年輕人暫時把尋找快樂的事放到一邊,找來造船的工具,用了四十九天,鋸到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樹,挖空樹心,造出一條獨木舟。獨木舟下水之後,他們把蘇格拉底請上船,一邊合力蕩槳,一邊齊聲高歌。
蘇格拉底問:「孩子們,你們快樂嗎?」
他們齊聲回答:「我們快樂極了!」
蘇格拉底道:「快樂就是這樣,它往往在你為一個明確的目標忙得無暇他顧的時候突然來訪。」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就是永遠不要幻想借助空想去尋找自己、尋找快樂,而要在行動中尋找自己、尋找快樂。
哪怕是像喝粥洗碗這樣簡單的行動,只要我們用心去做,就能參悟出很重要的禪理,並在不經意間找回自己,找回我們本該擁有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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