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0, 2013

宗教研究

在宗教研究中,宗教可大分為高等宗教和低等宗教(或稱民間宗教)兩大類。 高等宗教如道教、儒教、佛教、回教、猶太教、基督宗教(包括了基督教、天主教、和東正教)等, 這類宗教在社會功能上的確有教化民眾,提升道德價值觀,甚至完善社會文化生活的功能。 對於這類宗教,某程度上我們的確可以說這類宗教都是渡人向善。 但實際上,宗教不只有以上幾種,很多人們常見的民間宗教,其實都是宗教但卻沒有以上的教化功能。 民間宗教通常只關注於如何消災解難和增強運氣,而是否渡人向善根本不是這類宗教的關注點。 而且有部份宗教其實是渡人向惡,就如一眾我們稱之為邪教的宗教。 因此宗教都是渡人向善?答案是不一定的。 但如果我們只談高等宗教,它們確是有渡人向善的社會功能, 那麼基督徒為甚麼還要求其他人信基督教呢?基督教有何獨特之處? 在一個強調宗教多元和宗教自由的社會裡,我們當然不能強迫任何人必須信某個宗教。 而且信仰本來就是一件出於自發才會有意義的事情。 但當我們嘗試研究以上幾個的主要高等宗教,我們會發現基督信仰的確有其獨特之處。 大部份的高等宗教都嘗試解決人類痛苦和死亡這兩大問題,並嘗試提出它們各自的解決方法。 道教以修煉成仙之法,盼望他日飛升,以解脫地上的痛苦作為答案,而在地上的生活則強調無為。 儒教從整體社會制度的角度去理解痛苦的問題,因此以仁為中心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儒家認為民眾痛苦的解決之道。 佛教對人類的痛苦則以「苦、集、滅、渡」四聖諦作為解釋,而解決方法就是 透過八正道的修行方式達至成佛的境界,並強調過程中的功德。 而回教和猶太人雖然都同樣相信天地間只有一位真神,但對於痛苦和死亡的解決之道, 前者就認為要透過行「五功」,而後者則強調遵守摩西的律法。 當我們觀察以上高等宗教對痛苦和死亡的解決之道時,我們會發現它們都離不開要做一些善行, 或功德,或遵守某些戒律,才能使人達到所謂的「得救」。 似乎這些高等宗教都在強調著人必須努力做一些事,而且似乎都高估了人的能力。 但唯獨基督信仰(包括了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三大傳統),對人類的痛苦和死亡, 卻提出了一個獨特的見解,就是耶穌基督所說的赦罪之道。 新約聖經教導我們人不能因善行而得救,因為人的罪性未被解決。 基督信仰所提出的獨特答案,是透過上帝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親自為人類的罪孽受苦犧牲乃至受死, 才能除掉人心中的罪性,而透過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痛苦和死亡被完全戰勝。 人只要透過向耶穌基督認罪悔改(即承認自己的罪惡和不足,並承認自己需要上帝的幫助), 罪惡就立刻被赦免,而且罪性也被除掉,立刻「得救」。 在歸信那刻,這個人的人生立刻出現了一個新的可能性。 簡單地說,基督信仰與其他高等宗教最根本的分別在於耶穌基督是先救而後教, 而其他的高等宗教只強調教,而得救與否則視乎個別人的個人努力。 由於基督信仰這種先救而後教的赦罪之道,保證了人的得救地位,然後才慢慢幫助一個人去更新改變他的生命。 因此基督徒常常會邀請其他人先去接受耶穌基督這個赦罪之道,使其先在你身上生效,然後才慢慢處理生命中的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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