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学院的创办者把剑桥大学的模式移植过来,学院最初定名为“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
1639年,为了纪念学院的创办者和建校费用的主要捐献者约翰·哈佛(John Harvard),
马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将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 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学校徽上面,
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 字样,意为“真理”。
哈佛大学校训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写的,意为“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
校徽和校训的文字,都昭示着哈佛大学立校兴学的宗旨:求是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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