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1, 2014
評分規準(Rubric)學習成長導向
「有一個學生認真努力但卻總跟不上課堂進度,另一個則是天資聰穎卻常蹺課,哪個人該得高分呢?」
您曾在評分時遭遇類似上述的難題嗎?
或是曾有學生拿著成績單向您大吐苦水?
「評分」對學生而言神祕,
對老師而言卻是傷神!
如同《一個畫畫的小孩》這段影片,
教師評斷學生的能力不能僅只於單一表象,
而是必須盡量關照各個面向,
但要怎麼做,
才能讓評量盡量做到公平、有效又客觀呢?
什麼是 Rubric?
評分規準(Rubric)主要是協助老師對學生作品做出評定,維持評量的客觀與公正,也可以用於學生互評,提供學生自我省思的線索(趙建豐、林志隆,2005)。使用 Rubric 的好處在於,評分標準事先訂定清楚,達到什麼的行為就可以得到相符的分數,教師不會因為批改的時間地點不同而使得標準有所變動,學生也能清楚知道自己可以努力的目標和不足的地方。此外,老師也可以利用 Rubrics 和學生討論專屬於這門課的評估標準,讓學生也有參與決定成績評估過程的機會(徐詩淵,2009)。
Rubric 的發展方式
評分規準的功能除了評量,更重要的是評量與教學的結合,要設計一個完善的 Rubrics,首先得瞭解自己課程的需求,建立清楚的評估標準。Andrade(2000)提出發展評分規準的六個步驟,分別是:
step1.觀察楷模:檢閱好和不好的學生作品典型,找出造成其優缺的特徵。
Step2.列出評判的特質:列出每一項與作品品質有關的特質與標準。
Step3.整合這些特質:把互相相關或重疊的特質整合在一起,避免類別涵蓋範圍太長,也別忘了原先想強調的特質。例如,想教學生論說文和分段格式的撰寫,「以適當段落陳述」就會是一個需特別獨立出來的重要標準)。
Step4.清楚定義品質等級:將每種特質描述出四種由高至低的品質等級,謹記「yes; yes, but; no, but; no.」原則。以下以「簡短地說明故事劇情」為例:
Level 4—Yes, 學生簡短地概括說明了故事情節。
Level 3—Yes, 學生概括說明了故事情節, but 也包含了一些不重要的細節或喪失了一些關鍵資訊。
Level 2—No, 學生沒有概括說明故事情節, but 有說到一些故事的細節。
Level 1—No, 學生沒有概括說明故事情節。
試著找到學生典型遇到的問題,問問看同學過去曾犯哪些錯誤。
Step5.建立並草擬此評分規準。
Step6.不斷修正評分規準:展示此評分規準給學生,聽取他們的意見以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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